近日,《普陀區2011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將法律服務(編號C05)納入其中,對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的服務,必須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近兩年來,普陀區充分利用上海長風國際生態商務區和真如城市副中心、中環商務區等大開發的有利時機和資源分配優勢,切實推動律師業的快速發展。
一是切實制訂有利于律師事務所大所強所的財政扶持政策,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給予樓宇和項目扶持,引導律師事務所走規模化、品牌化之路;
二是認真貫徹中央30號文件和市委1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訂了區委〔2011〕16號《關于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中重要作用的實施意見》和《區律師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全方位推進律師參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
三是大力搭建律師服務平臺,通過集會、走訪等形式,了解掌握本區律師行業專業服務領軍人才,不斷鞏固和提高政府法律顧問團的服務能力和專業水平,推薦優秀律師參與青聯、婦聯、僑聯、工商聯、新社會階層代表人士聯合會、街鎮商會等不同界別組織的活動,把律師服務與區內企業家活動有機結合,營造區域法治建設良好的社會環境。
截止目前,本區律師業發展與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十分明顯的差距,區司法局積極推進規模所和品牌所的引進和組合,并提供保障發展的一攬子措施,力求為本區十二五期間城市發展提供強大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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