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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全國律協第三次理事會西寧召開
日期:2007-07-09
作者:青海省律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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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三次理事會7月4號在西寧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關于在律師隊伍中全面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的決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受常務委員會委托,向會議作工作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管雷出席會議。
司法部決定從2007年4月到2008年4月在全國范圍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會議要求各地律協組織和廣大律師充分認識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結合律師工作的職業特點,全員參與、全面落實。
會議指出,律師隊伍具有預防、疏導和解決社會矛盾的專業優勢,廣大律師要按照主題實踐活動的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向經濟建設的各個領域、市場經濟的各個環節、社會事業的各個方面拓展法律服務,積極介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國家、地方重點工程和項目建設,積極介入國家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制定和環保資源保護等重要領域。廣大律師要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幫助群眾解決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治理保護等設法涉訴問題,認真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運用調節方式,著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共利益和弱者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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