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錢目的一:獲取案源
據省司法廳查明,2003年春節前,安徽省坤慧律師事務所原律師于磊 ,為獲取案源,到時任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庭庭長董炳旭的辦公室,請董幫其介紹案源,董炳旭表示有機會幫忙介紹。臨走時,于磊送給董炳旭人民幣現金2000元。
安徽省風采律師事務所原律師紀亞青也是因為向介紹案源的法官送錢送物,被吊銷了律師執照。經查,2004年12月,安徽省阜陽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訴安徽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阜陽中院經二庭審理,董炳旭任審判長。審理期間,紀亞青因到中院辦理其他事務順便來到董炳旭辦公室,董炳旭主動提起中院已受理該案的相關訊息,并建議紀亞青擔任阜陽某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心領神會的紀亞青次日便到董炳旭辦公室送給董1000元華聯超市購物券和4條香煙。后紀亞青主動找到該建筑公司的相關人員,擔任了委托代理人。
送錢目的二:關照案件
尋找到案源,收了代理費之后,一些律師不專心代理案件,竟又動起了歪主意:向法官送錢送物,讓其在案件審理上給予關照。
2002年,安徽省皖北律師事務所原律師陳邦乾在代理阜陽某發展有限公司參與訴訟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期間,與該公司副總經理商討找法院相關人員做做工作。后該副總經理拿出現金3000元交給陳邦乾。陳邦乾來到董炳旭辦公室,請董在涉及其代理公司的案件上向相關人員打招呼,董表示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予以關照。臨走時,陳邦乾將3000元現金送給董炳旭。
同樣是讓法官關照案件,而送錢送物的還有安徽省衛東律師事務所原律師董衛東。2003年初,董衛東受其代理案件的當事人委托出面宴請董炳旭。席間,董衛東和當事人提出請董炳旭對案件予以關照。飯后,董衛東在送董炳旭回家時,把當事人交給他的10000元現金送給了董炳旭。
送錢目的三:感情投資
除了有案件在法官手里,需要送錢請求關照之外,有些律師還會“未雨綢繆”:平時就向法官送點小禮,培養培養感情,俗稱“感情投資”。
經司法廳查明,安徽省潤天律師事務所原律師李利為了和時任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庭庭長董炳旭搞好關系以方便其代理案件的協調,于2002年八九月間以董炳旭女兒上大學送賀禮為名,送給董炳旭2000元。
2004年初,李利因代理外地的一個案件較為復雜,找到時任阜陽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庭庭長的陳和平商討并請陳幫其查找資料。之后,李利在陳和平的辦公室以“咨詢費”的名義送給陳5000元現金。
而安徽省衛東律師事務所原律師董衛東在一次與董炳旭及董的女兒一起吃完飯后,以給壓歲錢為由,送給董炳旭女兒現金2000元。對此行為,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認為,董衛東給壓歲錢的主觀真實動機是為了和董炳旭加深感情,以便日后在案件上能夠得到董炳旭的關照。
送錢目的四:案件快辦
“案件咨詢費”、“兒女壓歲錢”、“案源感謝費”……甚至連要求法官盡快辦案,都能成為一些律師向法官送錢的契機。
2004年初,李利代理的安徽華源藥業公司訴上海五洲藥業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在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庭審理,董炳旭任該案審判長。在審理期間,李利多次找到董炳旭要求盡快審理,并請董炳旭對華源公司予以關照,董表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量幫忙。后李利到董炳旭辦公室送給董人民幣現金10000元。
2004年春節前,原律師于磊為了能讓其代理的史振強訴安徽天力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盡快辦理,來到阜陽市中院經二庭庭長董炳旭的辦公室,送給董人民幣現金2000元,請董炳旭關照該案盡快審理。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