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開展律師定期培訓工作
日期:2014-06-04
作者:金山區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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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金山區律師辯護執業水平, 2014 年金山區律工委有計劃地開展針對性業務培訓,實施定期培訓制度。 5 月 27 日 下午, 金山區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律師業務專題培訓,區律工委邀請區法院刑庭法官就律師刑事辯護業務進行授課,各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培訓。區法院副院長徐躍、區司法局副局長韓瑾受邀出席并作講話。
金山區司法局副局長韓瑾對區法院刑庭法官就法律適用、證據質疑等方面對律師依法有效行使辯護權進行指導表示感謝,對做好律師刑事辯護工作提出要求:要認真行使律師刑事辯護職能,具備負責的工作態度和精湛的業務技能,找準辯護關鍵點,不斷提高刑事辯護工作質量;要樹立正確的執業理念,正確處理與當事人、公檢法、公眾及媒體關系,注重培養庭前準備、庭審辯論、邏輯思維和表達溝通等能力;要準確把握刑事辯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堅持做到依法、規范、誠信辯護;要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溝通協調,為律師刑事辯護工作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
金山區法院副院長徐躍對我區律師的業務素養和學習精神予以高度肯定,對律師在審判實踐中對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謝,希望我區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牢牢樹立保障人權的理念,切實履行刑事辯護職責,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律師刑事辯護工作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希望律師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尤其在辦理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中,努力實現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培訓上,與會律師與刑庭法官進行了交流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