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律師所信用將由社會公眾評定
日期:2007-02-02
作者: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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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我省律師事務所信用等級評定活動現已全面啟動,其中,社會公眾測評將成為等級評定的重要標準,直接影響到律師事務所信用等級。
此次等級評定采取社會公眾測評、實地考評、問卷調查和統計測評等方法進行,具有很高的透明性。在社會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測評中,對律師事務所誠信度滿意率達95%以上的得40分;滿意率達90%以上的得30分;滿意率達85%以上的得20分,滿意率達80%以上的得1 0分;滿意率達70%以上的得5分。在市(州)律師事務所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向當事人(不得低于近三年當事人總數的80%)和法律顧問單位問卷調查中,對律師事務所誠信度滿意率達95%以上的得30分;滿意率達90%以上的得20分;滿意率達80%以上的得10分。在吉林省登記設立的所有律師事務所均應參加等級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