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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之旅”:3位律師代表首次現身中共黨代會

    日期:2007-10-22     作者:華夏經緯網    閱讀:5,521次
    3位律師從13萬名律師當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共十七大黨代表。對于中國律師界來說,此屬“破冰之旅”。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黨建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認為,政黨是生存于社會中的組織,社會結構必然影響到黨員的社會身份。從這個意義上說,律師被選為黨代表,是社會發展和中國政治生活發展的必然。

新華社8月2日公布的2217名中共十七大代表名單中,出現了3位律師的身影。

近年來,隨著中國社會多元化態勢日趨明顯,以“兩新組織”為代表的“新社會階層”的黨建工作也漸為執政黨所關注。

去年召開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首次明確提出,要推進“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作用。

“兩新組織”是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簡稱,包括“各類非國有集體獨資的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種社會組織”。

隨后,人們發現,在各省區市的十七大代表中,“兩新組織”占有了適當的比例。

律師業作為新社會組織的一員,13萬名律師中有40%黨員律師,在全國7300余萬黨員中,3位黨員律師當選中共十七大代表。

律師當選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在我國尚屬首次”。接受記者采訪時,當選為中共十七大代表的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主任翟玉華、重慶律師協會專職會長孫發榮、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趙玉中,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律師從此走上了政治舞臺。”

律師當選黨代表、參加全國黨代會,對于中國律師界來說,當屬“破冰之旅”。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對此高度評價:“為全國律師樹立了標桿。”

“律師當選全國黨代會代表,這是律師界的光榮,這在過去還沒有過。”全國律協會長于寧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是我們黨的一個重大進步,也是歷史性的進步,在黨建理論和黨對國家管理上,是基本理念上的一個突破。”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黨建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認為,“兩新組織”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組織,過去黨代會代表里面,沒有專門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當時“兩新組織”的發展規模還不像現在這樣大。如今“兩新組織”發展起來了,其從業的人員也比較多,作為在“兩新組織”中從業的黨員,“也需要參加黨代會,表達他們黨員的意見,這有利于中央的民主決策。”

高新民說,政黨是生存于社會中的組織,社會結構必然影響到黨員的社會身份。從這個意義上說,律師被選為黨代表,是社會發展和中國政治生活發展的必然。

趙玉中:傳遞溫暖,甘做橋梁

“平民律師”、“愛心律師”、“雷鋒式律師”——這是媒體對趙玉中的贊譽,也是這些贊譽,讓趙玉中的名字越來越為人所知曉。

6月14日,安徽省黨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中共十七大代表55人,趙玉中為其中一位。至此,趙玉中成為中共十七大代表中第三個律師黨代表,和翟玉華、孫發榮一樣,趙玉中的名字注定要響亮于律師界、響亮于全中國。

趙玉中,安徽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8年來接訪一萬余人次,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勝訴率達98%。2000年,被評為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2002年,被評選為安徽十佳好心人,獲“真情獎”;2003年,被評為巢湖市勤廉兼優共產黨員;2004年,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6年,被評為全省優秀共產黨員,安徽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首屆全國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給我的榮譽越多,我越感到心里不安。”趙玉中說,“你做了一點事情,老百姓就像一個個小喇叭,到處宣傳你好處。”趙玉中比喻自己只是一座橋梁,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傳遞給那些打不起官司的弱勢群體,“通過我這座橋梁,讓更多貧窮百姓得到司法救濟,擁有更多的打免費官司的機會。”

“一個案件可以改變一個人一生”

趙玉中是一名軍隊轉業干部,1989年轉業到安徽巢湖市司法局工作,1994年從事律師管理工作。為了適應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于1992年參加了自考并取得了法律大專文憑,1996年考取律師資格,隨后又考取了法律本科文憑。

1998年的一天,一名外地農民工和他父親來到趙玉中的辦公室哭訴。這位殘疾人在巢湖某礦山企業從事爆破工作,因操作不當,右手被炸致殘。他多次找礦老板,老板不予理睬,無奈,只能尋求法律幫助,但因交不起律師費,被很多律師拒絕了。

眼看就要超過訴訟時效了,他們很著急。“便找我尋求幫助,我很同情他們的遭遇,當即和有關律師通了電話。但聽說他們交不起代理費,這些律師不愿意代理這個案件。”無可奈何的趙玉中只好勸他們另想辦法。

幾天后,這位殘疾人和他的父親又到了趙玉中辦公室,一進屋就下跪不起。面對滿含期盼的目光,“我心里十分難受,一邊拉他們起來,一邊勸他們不要著急”。

這時,一位前來辦事的熟人對趙玉中說:“你自己不是有律師資格嗎,你就可以幫他呀!”

就這一句話,他們再次下跪,殘疾人用他那只健全的手緊緊拉著趙玉中,說:“好人啊,請幫幫我!”老人下跪怎么拉都不起來。

趙玉中的心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付不起律師費,就得不到法律幫助了嗎?”從來沒經歷過有人給自己下跪的趙玉中,面對此情此景,特別是老人下跪的情景,慌慌張張地答應了他們。“完全出于一種本能,雖然我一點辦案經驗也沒有。”

為了打好這個官司,趙玉中反復研究案情,精心撰寫代理意見,并進行了法庭模擬。當他把代理意見宣讀完畢后,妻子眼睛潮潤了:“你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

開庭時,沒有實戰經驗的趙玉中還是有點發慌,為了控制情緒,趙玉中攥緊了雙拳。“我當時心想,我代表的是正義和公正,有什么可怕的?”最終庭審非常順利,趙玉中幫這位當事人打贏了官司。

平生第一次幫人打官司并且勝訴,趙玉中一連高興了好幾天。“但老人和殘疾人下跪那一幕,總在我腦海里揮之不去。”這件事對趙玉中震動很大,“一個案件可以改變一個人一生。”

在以后的工作中,趙玉中又遇到多起類似的案件。

有的當事人不懂法律,又請不起律師,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知如何維權,有的甚至被權勢們任意擺布。為此,趙玉中經常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困難群眾的權利怎么維護?”

趙玉中向市司法局領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成立法律援助機構。“類似案件不就可以得到解決了嗎?”

領導說:“誰去做這個苦差事呢,你愿意嗎?”

“愿意!”趙玉中不假思索,回答得很干脆。“當時也是處于一種本能。從那以后,這份苦差事,落到了我肩上。”

1999年4月9日,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既沒人,也沒編制,更沒經費,我和一位退休老干部,硬是扛了起來。”

“我很不愿意、也不想聽到這種聲音”

2001年的一個夏天,一艘停泊在無為姚溝港灣的六安貨輪,被安慶一艘在航的大型貨輪從后面撞上,六安貨輪甲板上正在行走的船主的妻子,落水身亡。肇事方指使公安人員要拘留受害方人員……

傾聽著聲淚俱下的凄慘陳述,趙玉中的心隱隱作痛,扔下手中的筆,匆匆趕往事發現場。

但是,肇事方拒不認錯,而就在這時,港監部門下發了責任認定書:受害方六安貨輪負全部責任。案件還未處理好,肇事船卻被放走了,死者的家人用頭把船梆撞得叮當響,趙玉中表示:“決不讓死者含冤江底。”

在調查過程中,當地人反映,每到晚上,港灣那邊便傳來凄慘的哭聲。受害人的小女兒天天坐在船頭,問她為什么,幾天不吃不喝的小女孩凄涼地說:“我在等我的媽媽回來!”

聽到這些,趙玉中的鼻子發酸,不再忍心聽下去。在趙玉中的努力下,案件終于走上了法庭。庭審中,趙玉中如實把自己所見所聞作了陳述,提交了大量證據材料和法律依據。

肇事方單位負責人聽了趙玉中的代理意見,非常同情受害者的遭遇,也被趙玉中的深情所感動,表示雖然根據鑒定他們不負責任,但愿意對受害人賠償7萬元,“這在當時,已屬最高賠償了。”

走出法庭時,那個天天等娘回來的小女孩,面對趙玉中“撲通”就是一跪,在法院長長的走廊里,聲音是那樣清脆。“8年來,這清脆的聲音,我聽到了很多很多。其實,我很不愿意、也不想聽到這種聲音啊……”

貧困的老百姓表達感情的方式,往往讓趙玉中措手不及,也備受感動。

有一天,一個女子找到趙玉中,說:“只要討回公道,要多少錢我都給!”趙玉中問她是什么事,女子突然把頭發摘了下來——原來她烏亮的頭發是假發!

從其聲淚俱下的陳述中,趙玉中了解了事情原委——原來,該女子是無為鳳凰橋鄉人,和丈夫共同經營棉絮加工門市部,生意還算紅火。她二胎生了一個女孩后,便常遭毆打,精神恍惚,有一次上機加工,結果頭一昏,頭發絞進了機器……她康復后,丈夫提出了離婚。法院一審判決,她僅得5000元賠償,其他所有財產歸男方。

她不服一審判決,找到了趙玉中。趙玉中決定免費為她打官司。

女子家住鄉村,交通不便,每次調查取證,趙玉中都要坐幾次船,人撐小渡船一走就是幾個小時。“我們站在船頭,頂著烈日的烤曬,也是幾小時。”這位女子到巢湖來,看到她沒吃的、沒住的,趙玉中又安排她吃住。

經過努力,二審判決男方又補償她7000元。

在第一次執行回來的5000元中,女子拿出500元,遞給趙玉中,說是辛苦費,被趙玉中拒絕了。在第二次執行中,女子還清了部分債務及孩子上學所欠的學費,硬是留了300元錢遞給趙玉中,她跪在地上說:“你錢不收下,我就不起來!”趙玉中還是拒絕了。“我告訴她,這錢不能收,如果收了‘黑心錢’,我會不安的。”

女子見他執意不收,扭頭走了。從那以后,他們再也沒聯系過,“大家把她都忘了”。

然而,一年之后,那女子突然出現在趙玉中的辦公室——這次,她挑了一擔子貨物,其中有6只雞,說是給趙玉中的。

趙玉中哪里肯收!

女子跪下,含著淚說:“這幾只雞是我買的小雞崽養的,為感恩你的情,我天天盼著它快點長,每過一段時間,我就把雞稱一稱,看它長了沒有,有人告訴我公雞要閹了才會長大,我又找人把它閹了。看著小雞一天一天長大,我高興得不得了,好不容易盼到了今天。如果你不要,我就跪下不走了。”

在場的人也被女子的話所感動,紛紛勸趙玉中:“這可是老百姓的一份真情啊!你不收,可冷了人家的心!”

在眾人的勸說下,趙玉中只好收下兩只雞。

見趙玉中收下了禮物,那女子開心地笑著跑出了辦公室。

“人們不再需要我這樣的人,就說明社會和諧多了”

僅今年,截至8月,巢湖市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咨詢1049人次。其中趙玉中辦理援助案件55件,來電3600人次、來信121封、咨詢420人次,其中3件在中央電視臺進行了報道,收到錦旗7面。

得到過援助的當事人,心里都想著趙玉中,有時在電臺給他點一首歌,或給他打個電話、發短信,“讓我保重身體,多休息幾天。”趙玉中過去當兵,身體很好,“如今卻經常感冒,血壓高,心臟也不好”。

這一點一滴讓趙玉中感動,在一些地方,認識或不認識他的人,見到他都會熱情地握手問候。“他們開心,我就開心,他們高興,我也高興。”

愛心是基礎,真心是關鍵。一個人有了愛心才會被感動,才不會對苦難無動于衷。越是在底層的人,越需要愛心。趙玉中把他們當成自己的親人對待:“你真心地對待別人,別人也會真心對待你。”

“說我一點不圖利,不現實也不真實,不圖利是不可能的。”趙玉中說出了心里話,“但是,找上門來的困難群眾越來越多,這個想法根本不可能實現,想圖錢圖利,你沒辦法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性質,決定我們不能圖錢。”趙玉中不圖錢,卻時刻想著別人,至今,仍在資助幾個困難群眾。

“我作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又當選為十七大代表,希望更多的老百姓能走過我這座橋,享受到更多的陽光和溫暖!”趙玉中認為,要用和諧社會的法治理念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對于案件,調解3次、5次甚至10次都不行,但第11次可能就行了。”在工作實踐中,要把構建和諧社會與法律援助有機結合起來,在和諧社會法治理念的指導下,“簡單訴訟還不夠,還要用和諧社會的法治理念,化解社會矛盾,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和諧方方面面,最大限度地提供法律援助,讓沒有錢而有理的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在我這里,凡是得到幫助的人,沒有一個對政府不滿的。”

當選為十七大代表,趙玉中感到光榮,更感到責任重大。“我與困難群眾走得最近,要把他們的聲音反映上去。”比如,收入很低或沒有收入的婦女,長期忍受家庭暴力或者丈夫包養情婦的折磨,卻無力請律師提出離婚。這些受到傷害的貧困者,如果不能及時獲得經濟賠償,也會引起社會不穩定,造成社會不和諧。但按照規定,這些不在法律援助范圍之內,“如何將這些案件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我要把這些想法帶到黨的十七大會議上。”

但采用何種形式、經過哪些程序向黨代會表達訴求,卻沒有一個明確規定。“我將以一名十七大代表的名義,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可否借鑒或參照人大、政協會議形式向大會提出議案或提案?”

趙玉中說:“如果有一天,我辦公室沒人來了,我就高興了。如果以后,人們不再需要我這樣的人,就說明社會和諧多了。”[page title=]

翟玉華:做一個社會良心的代表

“祝賀你當選十七大代表!”5月28日下午,湖南省第九次黨代會尚未結束,翟玉華便接到了一些在省委禮堂出席會議的黨代表朋友的祝賀。

5月28日,湖南省黨代會共選舉出中共十七大代表63名。其中,中央提名兩名,黨員領導干部39名,生產和工作一線黨員22名。

出席湖南省黨代會的代表實到694人,翟玉華得675票,屬于高票當選。

“社會責任第一,個人利益第二,黨代表工作是首選,是壓倒一切的工作!”作為中共十七大代表,翟玉華對記者說,“只要社會需要,我就站出來,做一個社會良心的代表!”

“做好一名律師,做一名好律師”

翟玉華今年51歲,一級律師,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董事長兼主任、黨支部書記,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律師援助中心主任……“全國優秀律師”、“優秀共產黨員”;“部級文明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事務所”;“先進黨支部”……翟玉華及其領導的律師所,有著太多的稱號和榮譽。“做好一名律師,做一名好律師。”翟玉華告訴本刊記者,“這是我的座右銘。”

翟玉華1991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研究生畢業,1992年獲得法學講師任職資格,1991年2月到湖南省高院工作,1993年2月辭去法院工作,組建了合作制湖南省工貿律師所,1996年改為湖南天地人律師所。“合作制不易調動律師積極性,其他律師給你打工,不是主人翁,沒有歸宿感。”

1997年,他在全國首創內部股份制律師所,得到了司法部和湖南省司法廳的肯定。

“所有工作人員可以認購股份,并將原來靜態的股份變為動態的股份,離開的可以退掉股份,新來的可以認購股份,業績好的可多購股份,業績差的要減少股份。”翟玉華告訴記者,“業績和股份掛鉤,充分調動了人員積極性,他們更加關心律師所。”

“做好一名律師”不容易,“做一名好律師”更難。

“我認為名譽不是評出來的,而應該是創造出來的,是實實在在、貨真價實的東西。”翟玉華說,“一個法律工作者應當與社會同呼吸、共命運,應當是正義的維護者,國家法制建設的推動者和經濟建設的服務者。把社會責任作為自己執業的第一要義,不應追名逐利,更不應唯利是圖、損公肥私、損人利己。”

這就是翟玉華對他的“座右銘”的解釋,而他又用實際行動更好地詮釋了這個“座右銘”。

“做好一名律師”,按照字面理解,只要給當事人提供優質有償法律服務,就可以做好一名律師;而“做一名好律師”,則需要無私奉獻精神,“可能付出很多,卻沒有任何回報”。

殘疾退伍軍人廖述龍涉嫌故意殺人,被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當時的廖述龍已家破人亡,其父被司法機關錯誤關押致死,家徒四壁,連吃鹽都困難。廖述龍通過親人找到翟玉華,翟玉華經過認真閱卷和調查取證,認為廖述龍應屬無罪。最后,檢察機關認定廖述龍無罪,撤回了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廖述龍獲得國家賠償9萬多元。

1994年,湖南株洲市發生一起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劉立新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劉立新上訴后,其家屬找到翟玉華,提出拿兩萬元錢為劉保命,被翟玉華當即拒絕。但翟玉華查閱案卷材料后發現,劉作案時行為能力有問題,便提出請省高院對其作精神病司法鑒定,但遭到拒絕。翟玉華據理力爭,有關部門最終還是為劉作了精神病司法鑒定,結果劉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在這種情況下,仍有人堅持維持一審判決,翟玉華了解情況后拍案而起:“豈能如此辦案?豈能拿人的生命為兒戲?”最后,翟玉華說服了有關辦案人員和領導,省高院二審依法撤銷了一審判決,判決劉立新不承擔刑事責任。

這些年來,在翟玉華所承辦的刑事案件中,有12人被判無罪或改判無罪,有11人被判減輕處罰;翟玉華所承辦的民事案件和非訴訟案件,累計為當事人挽回或者避免經濟損失約6億元。

關注弱勢群體,保護弱勢群體,對他們實施法律援助,是翟玉華律師執業生涯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從業十幾年來,翟玉華辦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起,“較好地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湖南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向新林處長告訴記者。

“做一個社會良心的代表”

當選黨代表的翟玉華表示會做更多的公益活動,“只要社會有需要,義不容辭站出來”。翟玉華說:“社會責任第一,個人利益第二,做一個社會良心的代表。”

翟玉華做事雷厲風行,從不拖泥帶水。8月初,他就在“天地人”律師所成立了一個黨代表辦公室,7名工作人員,承接了長沙市委組織部黨員服務中心的免費法律服務工作,在“天地人”網站開設了黨代表電子信箱,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同時,我也開始調研。”

翟玉華所說的“社會良心”,是指作為一名黨代表,要維護社會正義,推進法治建設。“提高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則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基礎。”對此,翟玉華要從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和公職人員廉政建設3個方面進行調研。

翟玉華之所以始終認為“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萬分重要”,是因為他“有切身經歷和感受”。1982年,曾在村里擔任支部書記的翟玉華的父親,卷入一起村與國有林場之間的山林糾紛而被冤枉入獄一年,從那以后,翟玉華開始自學法律,并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研究生。“就是要為類似父親那樣的案件伸冤!”1995年,他父親的冤案被翻過來,“如果都依法,我父親不會被冤枉!如果都依法,我為父親翻案,也不會用十多年時間!”

為此,翟玉華認為,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行政效能,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公職人員廉政性,才能真正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但是,如果公職人員沒有法治意識,無論黨政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不可能真正依法辦事,更不可能維護國家法制權威了。”

由于律師職業的特殊性,翟玉華對這些情況比較了解:“從決策機構來看,很多決策不依法,要落實依法治國,恐怕不是那么簡單。”決策機構要依法決策,而在執行決策過程中,“更要有法治意識,要依法行政、依法執法。現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有的還是比較嚴重的。”有的是公職人員在“權力重壓”下無法依法辦事,有的是公職人員不懂法不能夠依法辦事,還有的公職人員是懂法但不依法。“公職人員不遵守法律,讓百姓遵守什么法律?法治意識都沒有,談什么執行法律?”提高法治意識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公職人員執行國家法律的自覺性,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依法決策和依法行政。

翟玉華設想:“如果不依法行政,不管政績如何,都不得提拔,把是否依法作為一個硬性考核制度,迫使公職人員必須依法,不依法就要付出代價。”

不依法是導致腐敗的根源,如何預防腐敗、提高公職人員的廉政性,“國家也在研究,但我認為主要是缺乏措施。”有人跟翟玉華講,一個縣委書記,每年光收紅包就是八九十萬,“如果不當縣委書記,至少損失八九十萬,說明這個位置是一個肥缺,于是千方百計謀取這個位置。要謀求這個位置,就要找人,找人就要送錢,就要買官賣官,腐敗就這樣形成了。”

翟玉華很注意一些報道,注意到有學者提到對公務員實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你當公務員時,就要把家庭財產進行登記,當了幾年之后,看你的財產有多少,這個制度在國外都有。要是這樣,收了錢又有什么用呢?最后還是要交給國家,這樣他就不會收了,否則,不僅損害名聲,還要受到制裁。”翟玉華說他還是認同財產申報制度,“有了這樣一個制度,他心里就會有一種恐懼感,就不敢收受紅包了,因為財產一下子變多了,就涉嫌犯罪了!”

其實,法治在當今中國,首先不是立法而是如何保證落實的問題。“只有嚴格依法,才能維護好正常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才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法治意識、行政效能、預防腐敗這3方面“都是與法律有關的問題”,翟玉華表示要在十七大召開前,“寫出詳盡的調查報告,把群眾呼聲反映到黨代會”。[page title=]

孫發榮:讓律協真正成為“律師之家”

和翟玉華不同的是,孫發榮在重慶市黨代會現場,“目睹了自己當選十七大代表的整個過程”,751人到會,孫發榮得票749張。

2007年5月27日,在重慶市第三次黨代會上,孫發榮得票749張,高票當選十七大代表。他也是重慶市“兩新組織”唯一一位代表。

“當選十七大代表后,全國律協會長、副會長、省級律協會長,都打電話、發短信向我表示祝賀。”孫發榮接受記者采訪時,心情依然激動,“這是律師界的一件大事,律師行業第一次有了全國黨代表,說明律師地位提高了,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光榮,你說我能不高興嗎?!”

1976年5月入黨的孫發榮,2002年首次當選為重慶市第二次黨代會代表。在全國,律師身份的省級黨代表,她是第一個,今年再次當選為重慶市第三次黨代會代表。

2005年4月26日,在重慶市第三次律師代表大會上,孫發榮以120票——遠遠超過半數的絕對優勢,成為通過直選產生的全國首位律協專職會長。

身為十七大代表和重慶市律協專職會長,孫發榮表示:不僅要把律師的聲音帶到全國黨代會,還要在實際工作中,把律協真正辦成律師熱愛、認可的“律師之家”。

從律師到專職會長

在2005年4月26日召開的重慶市第三次律師代表大會上,重慶律師通過直選迎來了有史以來第一位專職律協會長——孫發榮。

作為重慶3719名律師中的一員,孫發榮當了14年執業律師。在全國引起激烈爭論的長安“奧拓車苯中毒案”等著名案件,給她帶來了很高的聲譽,找她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

隨著知名度的提升,孫發榮的榮譽也接踵而至:重慶首屆十佳律師、重慶三八紅旗手、重慶誠信執業百優律師、全國優秀仲裁員……法律顧問的單位也越來越多,僅2003年至2005年的兩年時間里,長安集團、大江工業集團、重慶國際公司、歌樂山紀念館等十余家知名企事業單位紛紛聘她為法律顧問。

但是,放棄收入較高的執業律師工作,當上了專職會長之后,有人認為她“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實在是得不償失”。

“專職會長任期3年,在職期間不得從事會長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由律協發給工資,年薪12萬元,這在全國尚無先例。”重慶依斯特律師所主任劉云告訴記者,“對這個女會長,我們當時并不抱多大希望。”

孫發榮擔任專職會長后,講的最多的話是:“有限的任期,無限的服務,長久的責任,終生的事業。”

對此,她給自己立下3條軍令狀:不從事律師業務,不利用會長身份為律師所攬生意,不為今后再當律師儲備案源。

“以前是為客戶服務,現在是為律師服務,為整個法治環境服務,實際也是為更多的人服務。”孫發榮為此希望把律協辦成律師之家,“有了這個家,律師才能沒有更多后顧之憂,才能更好地全身心地為社會服務。”

上任伊始,孫發榮挨家挨戶地拜訪她的法律顧問單位,對自己因為擔任專職會長期間不能為他們提供專門服務表示深深的歉意。

隨后,孫發榮在律協的網站上公布了“會長信箱”,并留言以示心聲:“希望它是我們之間心的橋梁,在這里,我能聽到你們的工作建議、發展良策。”兩年來,已有數百名律師通過“會長信箱”傾訴了心聲、提出了建議。兩年時間里,孫發榮走訪了30個區縣近百家律師事務所,認真搜集聽取基層律師的意見和建議。

“看來,這個專職會長,還真要干點事兒!”不少律師對這個女會長增添了幾分信任。在孫發榮主導下,重慶律協設立了律師互助基金,解決了律師無法辦理養老保險的問題,而且還每兩年為律師做一次體檢。

讓更多人了解律師

律協被律師認為是一個真正的家,“律協活動,一聲令下,都會參加。”劉云介紹,律協從上海、北京請法律專家和優秀律師給我們講課,成立專業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到優秀律師所取經學習,提高了重慶整體律師執業水平,為全市律師購買了執業責任保險……“這些實惠,看得見、摸得著,律協的活動,能不積極響應嗎?”

有了“小家”的和諧,才會有“大家”的和諧,這個“大家”,就是我們這個社會。“小家”應為“大家”盡力,讓“大家”和諧。

孫發榮告訴記者,重慶律師要想成為促進“大家”和諧的一支力量,就必須積極參與到維護社會穩定中來。重慶市各級政府信訪辦,幾乎都有律師值守,涉及法律問題的信訪,律師現場傾聽來訪者的訴說。從2005年6月1日至今,重慶市司法局就組織1000多名以黨員為主的律師輪流進駐全市各級黨委、政府信訪接待室,僅在市信訪辦接待的信訪群眾就近6000人次。

重慶市信訪辦鐘處長介紹,通過律師工作化解平息的信訪占市信訪辦信訪總量的10%,引入司法程序或其他正常渠道依法解決的涉法信訪占20%。

市信訪辦羅主任認為,律師參與涉法信訪接待不僅僅是對信訪進行了有效分流,重要的是引導和幫助信訪群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緩解或化解信訪群眾的對立情緒,維護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增強了信訪群眾對司法的信心和尊重。

2005年11月12日,600多名黨員律師,放棄周六休息時間,為群眾義務法律咨詢,全市40個區縣設立54個咨詢點,其中主城區設點15個,接待群眾5000人次。“類似活動,律協常搞,律師都積極參加。”孫發榮介紹,近年來,重慶律師每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一萬件以上,其中2005年有21402人無償獲得援助,每一萬名重慶人中,就有6.79人獲得援助,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重慶市有326家律師事務所、3570名執業律師,有121名律師當選為全國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其中全國人大代表一人、省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16人。他們積極建言獻策,在“兩會”上提出的議案、提案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不僅得到領導充分肯定,還成為媒體關注的對象。

百姓改變了對律師的看法,領導也越來越重視律師工作,這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2006年9月28日,重慶市政府召開了全市律師代表構建和諧社會座談會,市長王鴻舉專門傾聽了律師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對律師參與涉法信訪義務接待、引導群眾依法解決矛盾糾紛、依法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給予很高評價。

同時,律師也換來了越來越多的榮譽,張元炳被評為司法部首屆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被評為“議案大王”并獲得重慶直轄10周年建設功臣稱號,齊飛《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改革建議方案》的建言獲得市委書記汪洋、市長王鴻舉向全球“問計求策”活動優秀建言一等獎,受到書記、市長接見……

孫發榮說,無論參與信訪接待,還是提供法律援助,無論起草地方法規,還是參政議政,重慶律師越來越被群眾所認可,越來越被各級領導所重視。“我們這樣做,就是讓更多的人,了解我們的律師,擴大律師隊伍影響,提升律師職業形象。”

當選為中共十七大代表,孫發榮還是要宣傳律師:“社會上對律師的誤解還很多,以為都是高收入,其實高收入只是少部分,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大部分律師收入還不及公務員。”

作為專職會長,孫發榮最大的心愿是:“讓律協真正成為‘律師之家’。”作為一名黨員,孫發榮說自己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永不更改。作為十七大代表,孫發榮想的是,把律師行業實際狀況以及律師黨建工作帶到十七大,“讓更多的人特別是高層了解中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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