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市律協理事會通過了《上海市律師協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推動律工委經費合理規劃、規范使用,確保會費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為此,市律協資產管理與財務委員會(以下簡稱“財務委”)成立了專題調研組。
在第四季度,由市律協副會長、財務委主任潘書鴻帶隊,副秘書長陳東、財務委副主任陳凱、翁衛國、委員邵開俊、辦公室主任陶麗萍、財務丁建琴等一行先后赴奉賢、虹口、長寧三區律工委進行財務工作調研座談。
專題調研組分別就律工委經費使用原則、經費使用的決策機構、經費預算的制定、經費結算和結余、經費存管帳戶、經費管理制度、經費使用的限制、經費使用的程序、經費使用情況自查等方面聽取了三區律工委的情況匯報,并對三區換屆以來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調查。
三區律工委代表就進一步加強市律師協會對律工委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律協會費合理化收支和使用,完善律工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各項制度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市律協副會長潘書鴻對各區律工委辛勤工作表示肯定,他認為:三區律工委經費使用情況從自身轄區律師隊伍的實際情況出發,兼具考量傳統與創新,富有成效,并希望今后繼續抓好律工委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市律協財務委將認真匯總三次座談會上律師提出的針對會費使用的意見和建議,向理事會匯報,并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市律協財務委針對區縣律工委財務工作的走訪調研是一項創新性工作,也是進一步完善律工委經費使用和加強管理的一項舉措。今后,這項工作將成為財務委年度的常規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