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院與市律協 簽約建立協作機制
來源:上海法治報 A06 :法治綜合
日期:2014-03-11
作者: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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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請律師為法官“打分”,讓法官為律師“開講”,“關掉后門,開前門”。記者獲悉,昨天下午,市第一中級法院與上海市律師協會簽訂《關于建立長效溝通協作機制備忘錄》,就在司法業務與司法作風建設方面建立溝通交流協作機制達成了多項協議。
原文鏈接: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4-03/11/content_28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