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關部門正就此進行調研,北京天津已取消收費
日前肇慶一位叫郭生平的律師致電本報稱:“廣東省個體工商戶目前有245.8萬,都要向工商部門交納個體工商戶管理費。”依他所見,工商部門收取這種費用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郭生平
省有關部門對此建議高度重視。近日,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牽頭,省物價局、省工商局正對這一問題在廣州、河源等地進行專題調研。
取消六大理由
1 缺乏法律依據
按照《立法法》第8條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目前支持工商部門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的依據都是一些由部門制定的
據悉,目前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唯一的征收條例是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13條之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登記費和
郭律師還發現,在2001年11月15日《國家計委價格規章及其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中“保留的價格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里,沒有包括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的文件。查對上述《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16號令》,國家物價局、財政部于1992年8月11日頒布的《關于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
2 背離收費宗旨
郭生平表示,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用途明確規定“應當用于對個體工商業戶的管理”。當年開征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的初衷,完全是“取之于個體工商戶用之于個體工商戶”。但是,事與愿違,現實中上述管理費基本上都用作了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人頭經費。
3 歧視性行政收費
“處于強勢地位的各類公司、
他透露,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個體工商戶的自身意愿,當個體工商戶發展到一定規模后,是完全可以變更為個人獨資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的。但是,為了穩定對個體工商戶收費,尤其是對大戶的收費,個別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往往人為地設置阻礙,甚至不惜借用行政手段強行限制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轉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合伙企業、獨資企業,嚴重制約和影響了個體工商戶的發展。
4 管理費成了機關經費
郭生平指出,影響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廢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正常經費并沒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因此被納入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入預算的盤子里,充作了自身經費。
5 阻礙個體工商戶發展
“收取管理費會人為地阻礙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壯大。”郭生平憂慮收費過重,增加了個體工商戶的創業成本,令許多個體工商戶慘淡經營,甚至“望費生退”。“工商收費已經在很大程度上阻礙和惡化了目前嚴峻的
6 扭曲工商部門職能
郭生平還認為收取管理費導致了工商部門職能扭曲。由于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工商部門賴以履行監管執法職能的經濟命脈,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現執法人員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現象,造成職能扭曲,
調研工作正緊鑼密鼓進行
目前,省有關部門對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否合法這一問題非常重視,正在廣州、河源、東莞、肇慶展開廣泛深入的調研。
調研組通過座談會、現場走訪等形式聽取各個部門及個體工商戶等方面的意見,對工商系統收費項目、費用征收引發的行政爭議情況、工商系統經費來源和使用情況等問題一一研究。
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
省工商局:是否取消等待上級決定
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能否取消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首先要看調研的結果,同時,由于工商局屬于國家垂直管理的部門,最終還要由上級部門決定。
據悉,此前,北京、天津等地已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