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遼寧省丹東市正在建設高鐵沈丹客運專線,一條建成僅兩年、投資數千萬元的公鐵立交橋和一座新辦公樓將被拆掉,百姓稱之為“敗家子工程”。(3月29日《人民日報》)
高鐵作為當前城市發展的“新鮮物”,當地官員還沒稀罕夠這個“香餑餑”。如果被炸掉的是破舊危漏、私搭亂建或違章違規的建筑,百姓無話可說,但這次卻是由于缺乏科學性、前瞻性和持續性而匆匆上馬建設,后又因為要服從所謂的經濟發展、城市規劃而“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大型建筑,怎能不令人扼腕嘆息。
據報道,事實上,公鐵立交橋和辦公樓開工前,沈丹客運專線建設計劃已立項,但建設方根本不考慮立項計劃,照樣上馬建設。
任何一項公共決策都有關地方百姓的福祉,關系著各項事業發展的全局,關系著政府在民眾心中的信任度。如果一項公共決策都是“拍腦袋決策”般如此的隨意,而不是科學民主的決策,那么就是拿民意當兒戲,其危害不言而喻。
其實,像這種的決策失誤并不少見。據報道,僅2007年1月至11月,全國審計機關共查出因決策失誤和工程建設、公務消費等活動中的損失浪費問題金額達271億元。有人痛呼:“這些損失浪費太大了,比腐敗更為可怕??!”究其根源,就是決策過程中缺少程序的有效公開透明,缺乏嚴格的責任問責和第三方全面的監督機制。
遏止敗家子工程,我們不缺乏各項法律法規,關鍵是缺乏刮骨療傷的勇氣和改革觸動利益者的決心和堅持的耐性。唯有用實實在在的利害關系,讓決策者懂得任何違背民意,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決策都要為自己的失誤“買單”。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杜絕敗家子工程的不斷上演。 □譚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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