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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前端化解,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律師在糾紛化解中的專業優勢,11月19日,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與杭州律協調解專業委員會聯合舉辦“律師市場化調解的機遇與挑戰專題研討會”。受疫情影響,本次會議采用線上直播與線下會場相結合方式舉辦,由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鄧哲主持。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師協會、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杭州市律師協會、杭州律諧調解中心等相關人員出席參與本次研討會。
上海律協會長季諾在致辭中表示,調解作為爭議解決四大板塊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歷史作用。調解能夠促成利益沖突的有效平衡、減少糾紛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情緒,同時具有相對較低的爭議解決成本,其優勢及未來發展前景應當予以重視。在最高院倡導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踐行過程中,律師應當發揮重要作用,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推動律師調解制度的發展,逐步實現公益性與市場化之間的平衡。季諾指出,本次會議不僅是上海及杭州兩地關于律師調解成果和進展的交流對接,也是長三角法律一體化的重要實踐,希望本次會議能夠形成會議成果,對未來律師調解制度的建設完善帶來有益幫助。
杭州市司法局律工處處長丁潔在致辭中表示,杭州的律師調解工作起步較早,經2015年的思考摸索、2016年的付諸嘗試、2017年的全國試點,到2018年的全面推開,在積累了一定成功經驗的同時,也遇到了許多發展瓶頸。上海的律師工作始終是全國的標桿,商事調解也具有成熟的實踐經驗,希望本次研討會能夠促進兩市的交流與合作,共同為律師調解的發展提供新思路、新啟發。
杭州律協會長沈田豐以“杭州律師市場化調解的整體介紹”為題,對杭州律師調解工作的整體情況及市場化進展進行了介紹。沈田豐表示,杭州市積極參與律師調解工作的探索,經歷了改革思路研討、制度隊伍建設、律師調解試點和統籌多元推進等階段,已取得務實的成果。沈田豐強調,風險防控與自律約束是律師專業調解走向繁榮的根本性工作。未來,將進一步通過理順機制、深化落實,為推進律師調解規范化、市場化發展奠定基礎。
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孫彬彬對上海律師參與調解的情況進行了系統梳理和介紹。孫彬彬表示,近年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上海高院以及市司法局針對律師調解及市場化調解作出了一系列頂層設計,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上海律師對于調解的參與度及積極性也在逐年提升。專業化及市場化是律師調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將進一步通過理念更新及系統培訓等方式促進上海市律師調解業務的發展,也期待與杭州律協進一步交流和合作。
杭州律協副秘書長馮媛園通過實踐案例對杭州律師市場化調解工作的成績與突破進行了總結。馮媛園指出,案源和平臺是律師調解市場化發展的兩大突破口。目前,杭州市律諧調解中心以及律師事務所調解工作室探索出當事人委托并付費的市場化律師調解新道路,并通過各行業協會的平臺實現兩個端口的精準對接,進而實現案件的引流。對于市場化發展的推動,馮媛園強調,應當首先注重調解成功率,還要注重收費率,并通過公益和市場化協同推進予以實現。
隨后,上海律協調解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胡衛民以“律師調解市場化的實踐探索”為題進行了主題發言。胡衛民認為,中國大調解格局的資源供給以公共產品為主,其天然具有公益屬性,故律師調解的市場化必須兼顧其公益屬性。對于律師調解市場化的探索,可嘗試通過爭議解決受理費用共享、政府采購及當事人付費等模式建立律師調解經費保障制度,助推律師調解市場化發展。
上海市司法局律工處副處長唐潔、上海律協副秘書長潘瑜為本次研討會進行總結。潘瑜表示,本次研討會展示了律師市場化調解的趨勢及仍存在的亟需解決的問題,也看到了更多未來律師調解所能發揮的作用,更堅定了我們發展律師市場化調解和探索建立律師調解可持續發展路徑和模式的信心。
唐潔提出,從律師調解制度的構建完善、機構形態的探索及組建,到律師調解員的準入、考核以及監管,再到律師調解市場化的發展成熟,都是調解制度進一步發展完善過程中的重要命題。期待上海和杭州兩大城市未來能夠攜手拓寬律師調解組織的發展路徑,完善行業布局,激發發展活力。
本次會議總結了上海及杭州律師調解工作開展以來的成果和經驗,探討了未來律師調解工作的革新趨勢,對律師調解的前景及律師調解業務的發展方向進行了展望,為雙方的合作開拓了全新的交流渠道。后續,上海律協將繼續積極探索律師調解創新模式,充分發揮律師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專業優勢,促進上海市律師調解工作逐步邁向實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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