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在報社底樓的走廊上,一對老夫妻互相攙扶著,步履蹣跚地在記者面前走出電梯大門。大門很快關上,然而老大爺的一句話令記者久久不能平靜。 “看來,我們還是不夠困難啊”。
記者頓時明白了,設在報社樓上的市法援中心,又 “拒絕”了一對意欲申請法律援助的老人,原因只有一個:他們還夠不上享受法律援助的標準。
法律援助是律師的一項義務,由于補貼不高,曾經一直被視作 “雞肋”。然而近年來,每年都有大量新手進入律師行業,他們中的許多人面臨缺少經驗、缺少業務的窘境。對他們來說,參與法律援助也成了熟悉業務、鍛煉能力的可貴機會。
一方面,許多律師愿意參與法律援助卻苦于沒有機會;另一方面,很多人想獲得法律援助無奈又不符合標準。究其原因,法律援助費用乃由政府財政補貼,政府 “買單”決定了援助對象和范圍有著嚴格的標準。而為了保證辦案質量,本市已建立起法律援助骨干律師隊伍,主要的援助案件都由這些律師承辦。
記者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如果年輕律師有參與法律援助的熱情,不妨先從接待咨詢、接答電話這樣的小事做起。
青年律師鬧“案荒”
對今年29歲、來自安徽的小劉來說,這是他正式當律師的第一年,也是他來到上海的第一年。
人生地不熟,大學的專業又是英語,小劉在尋找事務所的時候就困難重重。好不容易有了容身之處,但和好幾天不見人影的同事相比,他卻不得不常常呆在所里——手頭沒有業務做。
因此,偶爾有人上門來咨詢,同事一般都會讓他出面接待。
一開始他還挺有熱情,可是時間久了他發現,來咨詢的不是棘手的 “疑難雜癥”,就是雞毛蒜皮的 “家務事”,或者經濟條件不寬裕卻又夠不上法律援助的標準。“每當聽到對方說,法律援助的標準達不到,但經濟條件又確實困難,劉律師你能不能幫幫忙?我心里就想,我的條件也不比你好多少,誰來幫我呢?”小劉無奈地嘆了口氣。
即便有的案子他有興趣接,但對方對這個上海話聽不懂半句的年輕人充滿了懷疑。 “好幾個當事人都拐彎抹角地表示,能不能換個年紀大一點的律師。有人甚至當面說,寧可多花點錢,希望換個好律師。”
雖然只有三言兩語的交談就被排除出了 “好律師”范圍,小劉更多的卻不是氣惱而是心酸。“案子沒辦過幾個,好多區的法院在哪里我都不知道,自己也覺得和當事人交流沒有底氣?!?/p>
想接的案子接不到,愿意委托他的當事人又承擔不了多少律師費。如果不辦案子,自己就永遠沒有實踐經驗,沒有經驗就更接不到案子,這仿佛是一個惡性循環。因此,他想到了參與法律援助。可是向事務所提出后,就再也沒了下文。 “不得其門而入?!彼f。
援助案件“僧多粥少”
據了解,近幾年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都呈迅速增長態勢,去年總數已達7000余件,這些案件主要是由律師辦理。
根據 《律師法》規定, “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nbsp;《法律援助條例》也規定, “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
雖然律師有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然而相比全市9000多名律師,每年的援助案件依舊是 “僧多粥少”。而且出于保證法律援助質量的考慮,并不是所有律師都能得到提供法律援助的機會。
“就好像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但也要經過挑選,符合條件的才能參軍?!笔蟹稍行年P明泉主任說。
小劉表示,據他所知,事務所里的幾位年輕律師都對提供法律援助很有興趣,“一方面年輕人比較樂于服務社會,另一方面我們的時間也比較充裕。有律師執業證書,卻苦于沒有案子辦。我們都覺得,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也是一種經驗積累和實踐鍛煉的機會。”
以往法律援助給人以 “雞肋”的印象,不得不用法律規定的形式明確這是律師的義務。但目前在上海,樂意參與法律援助的律師卻越來越多。黃浦區法律援助中心去年曾做過統計,全區當時近500名律師中,有200多名律師積極申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但另一方面,社會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和最終辦理的7000余件案件相比,去年到援助中心咨詢的共有近8萬人次,電話咨詢的更是高達15萬多人。
法援依靠“骨干律師”
“我參與法律援助是在1999年,當時自己也是剛入行的新律師,最初是被朋友叫去法律援助中心接聽電話咨詢,也許是看我態度還不錯,后來援助中心開始交給我一些案子辦?!蹦贻p的潘蕾敏如今已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骨干律師,她說那時法律援助作為義務的意涵更重,很少有律師愿意主動參與,因為辦案補貼很少。 “雖然現在提供法律援助的補貼依舊不高,但和那時相比還是有了較大改觀?!?/p>
以虹口區的標準為例,辦理偵查、起訴階段刑事案件,每件補貼600元;審判階段和法院指定辯護刑事案件,每件補貼800元;民事、行政和仲裁結案的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補貼1000元。此外代書法律文書,每件100元,法律咨詢是每天100元。雖然千把塊錢在大律師眼里不值一提,但對很多年輕律師來說,多少也可補貼生活。
更重要的是,通過法律援助能在執業初期積累不少經驗?!白畛跷覍θ绾闻c公檢法司等機構打交道很陌生,通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慢慢就摸到了門道。而且通常情況下,這些機關的工作人員對待辦理援助案件的律師態度也更好一些?!?/p>
對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流程越來越熟悉,加之認真負責的態度和較高的專業水準得到肯定,潘蕾敏逐漸成了法律援助骨干律師隊伍中的一員。
在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一支相對穩定和專業的法律援助骨干律師隊伍,是上海在全國首創的舉措。這支隊伍的建立一方面有利于監督管理和組織培訓,同時也能保證辦案質量,以應對法律援助案件多樣化、復雜化,社會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的形勢。
援助門檻已經降低
一方面,許多律師愿意參與法律援助卻沒有機會;另一方面,很多人想獲得法律援助又不符合標準。關鍵問題在于,法律援助費用由政府財政補貼,因此有著嚴格的門檻。 《法律援助條例》就明確規定, “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相關責任人都要受到處分。這也是法律援助區別于律師自愿義務提供幫助的地方。
實際上,目前本市法律援助的門檻在全國已經屬于比較低的,經濟困難群體標準為低保線的1.5倍 (即人均月收入525元以下),法律援助范圍有刑事案件、勞動爭議案件、人身傷害案件等10項。但是,仍有大量經濟不寬裕的群眾渴望獲得法律援助。
今年,市司法局等部門已著手將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預計將到低保線的2倍 (即人均月收入700元)或以上。同時,將居住權、就業權和受教育權也納入法援事項范圍。
隨著門檻降低和范圍擴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預計將繼續迅速增長,也就需要更多律師的參與。然而,以骨干律師作為中堅力量的狀況并不會就此改變。
參與援助渠道很多
針對有些律師抱怨法律援助參與無門的說法,市法律援助中心關明泉主任表示,法律援助始終歡迎律師的參與,骨干律師隊伍也并非終身制。
“只要有心從事法律援助的律師,可以向律師事務所提出。這樣當有法律援助的任務交給律師事務所時,事務所就會通知相關律師,而征集骨干律師的信息也會及時通報給律師事務所?!彼J為,很多律師不了解相關信息,往往是和律所溝通不暢所致。
和辦理案件相比,法律援助中心需要更多的律師負責接待和接聽電話咨詢。很多如今的骨干律師,最初都是從接聽電話咨詢開始接觸法律援助的。同為骨干律師的吳洪表示,她在1998年就參與法律援助,至今每年都會辦大約10起援助案件。她建議有志參與法律援助的律師也可直接和所在區的法律援助中心聯系, “無論是接待咨詢還是接聽電話,都是提供法律援助、積累實踐經驗的形式?!?/p>
鏈接
香港的 “當值律師服務”
香港政府設有法律援助署,提供各項法律援助服務。但除此之外,香港還有獨特的 “當值律師服務”機構,它并不是法律援助署的一部分,也不是一個政府部門,而是由香港政府全資資助、由香港大律師工會及香港律師會主理的獨立機構。
當值律師服務是以給付一定報酬的方式,聘請私人執業大律師和律師到香港的裁判法院 (全港共有7所裁判法院,所有刑事檢控無論公訴罪行和簡易程序罪行均由裁判法院受理)和少年法庭為被告出庭辯護。
這項計劃的服務對象是所有年齡在16歲以下的少年被告,以及大部分被裁判法院檢控而無能力聘請私人律師的成年人被告,內容是為他們提供代表出庭的服務。這項服務叫做代辯服務。
在香港,接受當值律師服務的申請人需要通過資產審查,還需要對此進行宣誓聲明。通過資產審查后,當值律師服務機構會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審批,當決定提供此項服務時,當事人無論案件的嚴重程度或持續時間多久,只須繳付港幣300元作為手續費,如果家庭經濟極度困難,這一手續費是可以退回的。
除了上述代辯服務外,當值律師服務還包括免費法律咨詢 (申請人無須通過經濟審查)和免費電話法律咨詢 (設有8條24小時服務的電話熱線,就73項法律信息提供粵語、普通話及英語錄音講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