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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律師協會、長春市律師協會聯合在長春組織律師參加第四屆“全國刑事辯護律師義務宣傳日”活動
日期:2007-10-29
作者:吉林省律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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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宣傳我國刑事辯護制度,進一步增進公眾對刑事辯護工作的了解,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以“加強刑事辯護、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于2007年10月28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第四屆“全國刑事辯護律師義務宣傳日”活動。吉林省律師協會按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要求,向全省九個市(州)律師協會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律師協會于2007年10月28日在本地組織律師參加本次活動,并就本次活動的時間、地點、組織形式等提出具體要求。
2007年10月28日,吉林省律師協會、長春市律師協會聯合組織律師在長春市工人文化宮門前設立律師義務咨詢點,參加第四屆“全國刑事辯護律師義務宣傳日”活動。在律師義務咨詢點現場懸掛著“第四屆全國刑事辯護律師義務宣傳日”的橫幅,擺放著介紹刑事辯護知識的宣傳板。吉林省律師協會、長春市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的專家和在長律師20余人在咨詢點熱情為群眾義務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接待群眾咨詢200余人次,散發數百份法律常識宣傳材料。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兼吉林省律師協會黨委書記劉振宇,吉林省律師協會會長趙守華、副會長兼秘書長張生久、副秘書長劉桂琴,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鄭司寬、律師管理處處長兼長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米連軍、副處長兼秘書長史靖宇等領導到現場進行指導。吉林省律師協會趙守華會長,吉林省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主任姜長明、秘書長張嘉良就本次活動的主題及意義等接受了新聞媒體的采訪。吉林電視臺、《吉林日報》、長春電視臺、《新文化報》、《長春日報》、《城市晚報》等新聞媒體對本次活動情況進行了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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