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溫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12月15日前,溫州市將完成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權限調整,287項原本由縣(市、區)辦理的事權調整為鄉鎮(街道)辦理,80項原本由縣(市、區)辦理的事權調整為社區(村)辦理。 據悉,溫州市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調整和村級組織“轉、并、聯”工作開展以來,鄉鎮(街道)撤并了50%以上,村級組織從原來的5400多個減少到800個左右,基層組織承擔的社會管理責任明顯加重,使得本已存在的基層組織權責不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做好向基層組織放權工作,有利于理順鄉鎮(街道)和社區(村)一級的管理體制,有利于加快中心鎮培育和農村新社區建設。 根據日前審議通過的《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權限調整目錄》,本次事權涉及縣級發改、民政、執法、房管等34個單位。(徐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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