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陳小榮,是南平市政和縣熊山中心法律服務所的主任。平時在基層代理大家的民事訴訟。他的手里舉著一份政和縣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說,“雖然勝訴了,但判決書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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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1991年11月至1994年11月,福建省政和鉛鋅礦分6次先后向中國農業銀行政和縣支行借款260萬元,但只還了10萬元。2000年4月,農行政和支行將債權剝離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福州辦事處,2003年10月10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福州辦事處又將這一債權轉移給政和縣熊山中心法律服務所。幾兄妹抵押了房子,還借了高利貸,以政和縣熊山中心法律服務所名義預先支付了這筆錢。隨后政和熊山中心法律服務所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和鉛鋅礦還錢。
2004年底,政和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判令政和鉛鋅礦還錢,對方沒上訴,該份判決生效。去年2月1日,政和熊山中心法律服務所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至今,我的250萬元欠款,只收回了25萬元。”陳小榮說。
他的妹妹說,“當時是想賺點錢,沒想到,如今法院沒執行,我們現在是有家不能回,每年都要還高額的利息?!?/p>
陳小榮說,作為一名專業幫別人代理民事訴訟的準律師,他查找了相關法律條款,“目前法律無明文禁止不能轉讓,公民當然有權處置它。如今拍賣判決書,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記者了解到,還沒人有購買該判決書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