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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連續性內部資料準印證(K 第 27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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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政府管理規范,投資成本低,辦事效率高,服務環境好,就能吸引更多的資金、技術和人才,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為進一步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加強對企業和單位的服務,長寧區政府明確提出了“服務發展、服務轉型、服務企業、服務人才”,即“四個服務”的工作要求。長寧區司法局緊緊圍繞落實這“四個服務”,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結合本區法律服務業的實際特點,加強行業服務管理,創造有利條件、營造良好氛圍。
圍繞中心重點 服務發展大局
長寧區司法局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法律服務職能,著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推動長寧區域特色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主動對接區域發展,打造特色產業
根據長寧區委、區政府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工作目標和要求,區司法局指導區內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開拓與上海“四個中心”和長寧“東虹橋國際商圈”建設相關領域的法律服務,通過全面扶持和吸引金融證券、投資貿易、知識產權、海事海商等高端法律人才和精英團隊加盟長寧,讓法律服務業的發展緊緊圍繞上海“四個中心”的建設和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相關的法律業務。長寧區法律服務業由此形成了以高端非訟業務為主的鮮明行業特色,在業內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當好政府法律顧問,促進依法行政
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和滬委辦發[2010]16號文《關于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組建成立了長寧區政府法律顧問團,聘請區內20名不同專業領域的資深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邀請區領導與法律顧問律師面對面溝通,定期開展學習培訓和工作交流。區政府法律顧問律師積極建言獻策,當好法律智庫參謀,為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工程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區政府相關委辦局、街道鎮也聘請區內律師事務所擔任本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有力促進了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決策和科學發展。
(三)積極創造條件,提升發展理念
組織律師學習了解長寧區的“十二五”規劃,考察虹橋臨空經濟園區和虹橋商務區核心區重點項目,提升律師對區情民意的知曉熟悉度和服務意識,激勵律師以專業知識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如組織區內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參與長寧區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制定及區內企業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為打造智慧城區提供專業支撐。
推動執業為民 服務社會和諧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矛盾糾紛錯綜復雜,社會管理面臨諸多挑戰。長寧區司法局注重發揮律師、公證員的第三方力量的作用,組織引導律師、公證員積極參與政府相關法律事務。實踐證明,律師、公證員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以其專業的知識、中立的立場,以第三方的角色,參與矛盾糾紛和敏感事件的處理,有利于化解矛盾,定分止爭。
(一)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工作機制
切實發揮律師和公證員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出臺了《長寧律師參與區法律事務工作補貼辦法》,為律師參與處理政府法律事務提供了制度保障。成立區法律服務業協會,整合區內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各種專業力量,為集中有效地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奠定了堅實的工作基礎。以2012年為例,共組織律師完成區信訪辦交辦的信訪核查案件47件,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2起。組建舊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律師工作組,參與舊區改造基地征收補償方案的聽證、政策法律的咨詢解讀和家庭矛盾突出個案的調解,為推進舊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組織22名律師積極協助區領導化解信訪疑難案件,定人、定案、定責、定目標,有效提升了信訪疑難矛盾的化解率。指導瑞富律師事務所歷時22個月成功化解一起18年的信訪群訪積案,為創造和諧穩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深化完善政府、高校、律師事務所共建聯建工作機制
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社會管理體制的要求,以長寧區社會管理創新試點為契機,加大區校合作的廣度和深度,積極整合統籌區域內高校、律師事務所的優勢資源,實質性地推進與華東政法大學的共建聯建項目。以華東政法大學東虹橋法律服務園為載體,成立長寧區青年律師成才基地、華東政法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研究院長寧區研究基地和長寧區公務員法律專項培訓基地。推進區律工委與華東政法大學簽署共建聯建協議,實現高校科研優勢與行業實務經驗的有機結合。自2011年以來,組織12家律師事務所19名資深律師走進校園,為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生開設律師實務技能課程;組織13名律師為華東政法大學編撰《民商事訴訟代理教學綱要》實務課程教材。與華東政法大學研教院合作,在律師事務所建立研究生科研實訓基地,并以此為優秀畢業生充實到律師隊伍中創造了條件。
管理服務并重 服務律所發展
多年以來,長寧區司法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熱忱服務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發展。
(一)堅持以服務促進管理,寓管理于服務之中
法律服務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積極推進依法治區建設的過程中,長寧區把發展法律服務業作為建設服務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尊重律師事務所的市場主體地位,遵循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關注其生存狀態與發展的需求。
如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的實施過程中,長寧區司法局通過加強調研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積極聽取律師事務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實施的意見建議,會同區財政、稅務、人社、商務等部門,加強服務指導,加大支持法律服務業發展的力度,及時對接市、區的要求,對因稅改而造成稅負增加的部分律師事務所進行財政補貼,確保法律服務業不因政策調整而產生較大波動,鼓勵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
(二)堅持問題導向理念,為律師事務所排憂解難
長寧區司法局積極落實措施完善服務機制,完善領導定期走訪和重點企業溝通機制,加強對規模所、專業所,特別是中小所的走訪,細化聯系溝通機制,多渠道幫助律師事務所解決辦公、人才等實際困難。在日常服務管理中,堅持“全方面、全時段、全覆蓋、零距離”的工作法,想律師之所想、急律師之所急,換位思考,跨前服務,切實消除律師事務所的發展之慮。
針對律師事務所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工作指導。如幫助一些有發展潛力的律師事務所調整合伙人,增強律師事務所的綜合實力。對一些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安排入駐東虹橋法律服務園區內孵化。再如,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原來長期在區外辦公,辦公場地狹小,發展受到限制。為幫助該所發展,長寧區司法局多管齊下,一是局領導帶隊走訪煒衡所北京總部,爭取總部的資金、政策與人力的支持;二是積極向區領導匯報,為其在區內籌措落實了辦公用房;三是積極幫助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整合資源、引進人才團隊。2011年,該所創收1175萬元,同比增加了10倍;2012年創收3224萬元,同比增加了174%。目前,該所的執業律師已達65人。
(三)搭建平臺創造機遇,為法律服務業發展創造條件
進一步拓展律師參與本區政府法律事務、重大工程和有關企業的法律服務工作。通過與區發改委、區金融辦、區商務委、區科委、區工商分局、區工商聯等部門及有關街道合作,搭建業務交流溝通平臺,不斷培育促進發展的增長點。針對當前小微企業法律服務缺失的現實問題,聯合區社工委、區商務委、區工商聯以及區屬部分律師事務所,幫助區小微企業聯合會與區法律服務業協會結對合作,搭建帶動青年律師成才與小微企業共同成長的平臺。組織青年律師定期進駐區消保委開展法律咨詢,幫助區消保委化解消費者的權益糾紛。
創新項目機制 服務人才建設
法律服務業的發展,人才建設是根本。通過落實碩、博士實踐基地,青年人才房租補貼和高管人才獎勵等綜合性政策扶持配套,為區法律服務業發展培育優秀人才。切實幫助解決好律師人才的配偶就業、子女教育、住房、醫療保障等實際問題。全面掌握律師隊伍的人才信息,為科學合理、及時便捷地運用律師專業的作用奠定了工作基礎。創造條件,為律師、公證員發揮專業智慧、參政議政暢通渠道。現有13名律師、公證員分別擔任市、區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做貢獻。近年來,2名律師先后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2名律師先后被評為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2名律師被評為“東方大律師”,3名律師被評為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3名律師被評為上海市優秀女律師。
多年以來,長寧區司法局切實按照構建服務型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深化“四個服務”的工作舉措,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推進法律服務業的規范與發展,切實幫助解決律師事務所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凝聚和吸引了更多律師人才扎根長寧,服務全國。法律服務業務創稅保持每年15%以上的復合增長率,律師人均創收多年位居全市第一,呈現出良性的發展態勢。
展望未來,長寧區司法局將進一步深化“四個服務”工作,不斷提升工作實效,增強服務監管能力。繼續堅持分類指導、科學管理。堅持發展綜合大所、專業強所、精品小所的工作思路。堅持以提高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品質與服務能力為重點,推進長寧區法律服務業再上新臺階,為上海和長寧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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