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辦:上海市律師協會
編 輯:《上海律師》編輯部
編輯委員會主任:邵萬權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張鵬峰
廖明濤 黃寧寧
陸 胤 韓 璐
金冰一 聶衛東
徐宗新 曹志龍
屠 磊 唐 潔
潘 瑜
編 委 會:李華平 胡 婧
張逸瑞 趙亮波
王夏青 趙 秦
祝筱青 儲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閆 艷 應朝陽
陳志華 周 憶
徐巧月 翁冠星
黃培明 李維世
吳月琴 黃 東
曾 濤
主 編: 韓 璐
副 主 編:譚 芳 曹 頻
責任編輯:王鳳梅
攝影記者:曹申星
美術編輯:高春光
編 務:許 倩
編輯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號均瑤國際廣場 33 樓
電 話:021-64030000
傳 真:021-64185837
投稿郵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網上投稿系統:
http://m.aineast.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師協會網址(東方律師網)
m.aineast.com
上海市連續性內部資料準印證(K 第 272 號)
本刊所用圖片如未署名的,請作者與本刊編輯部聯系
王 安:1965年出生,法學博士,1987年7月參加工作,曾長期在本市法院系統從事審判和行政管理工作。2006年11月起擔任靜安區司法局局長。曾組織編寫《勞動爭議案例精選》、《社會治理下的社區矯正》等書,并在《人民司法》、《法律適用》、《人民法院報》、《上海審判實踐》等學術報刊雜志上發表論文、文章二十余篇。
近年來,靜安區司法局牢牢把握區委“開放促發展、法治筑和諧”的主基調,把握立足點、找準切入點、尋求突破點,努力打造律師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律師隊伍的規模位居全市第二,律師行業規模所、品牌所、特色所集聚的發展格局初步建立,律師參與法治城區建設、維護區域穩定的機制日趨成熟。
一、拓展與規范并舉,律師行業發展戰略進一步明確
(一)突出管理、強化監督,律師行業規范化建設長抓不懈
一是強化年檢制度。認真學習、深入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和行業規范,結合每年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行業的管理職能。對未能及時提交年檢材料、不符合考核標準的律所、律師做到嚴格把關,確保律師行業的規范化水平。
二是突出管理監督。定期開展區內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監督工作,就律所章程、合伙協議、檔案管理、利益沖突審查、分配激勵、投訴查處等制度及“三上墻”情況開展自查、抽查。
三是完善分類管理。重視對事務所發展的調查研究,根據事務所的現狀、規模大小、基礎工作強弱、服務領域分布,對其開展分類指導。對于誠信好、辦案質量高、社會聲譽佳的律所側重開展以幫扶為導向的服務工作,幫助律所盡快做大做強;對于被投訴較多的律所側重開展以執業監督為主導的管理工作,幫助律所盡快走上規范化之路。
(二)品牌戰略、內涵發展,律師行業發展不斷深入
一是堅持品牌戰略。大力引導律師行業發展結構的調整,圍繞“建設規模所,扶持專業所,穩定中等所,規范小型所,宣傳品牌所”這一主線,推動本區律師事務所規模結構進一步合理化。在此基礎上,堅決貫徹實施“品牌”戰略,以“打造一批能夠提供跨地區、跨行業乃至跨國境服務的大型律師事務所‘航母’”為遠景,積極推動區內律師事務所采用各種形式開展規模化重組,著力培育一批在全國乃至在國際上有影響的“品牌”律師事務所,發揮行業先鋒的拉動、輻射作用,提升整個靜安律師業的活力和競爭力。
二是堅持業務結構優化。靜安區法律服務業理念先進,尤其是投資并購、IPO上市等非訴訟業務領域已在國內乃至國際形成了一定的影響力。然而該類業務的發展受到證券市場的影響過大。為增強本區律師服務業金融風險的防范能力,區司法局引導律所在做實主要業務方向的同時,結合知識產權、海事海商等領域拓展業務寬度,提倡律所多元化、綜合化發展,著力培育一批具有業務特色的專業所,以適應各個層面的法律服務需求,形成規模所、專業所共同發展、共同促進、共同提高的結構布局。
三是堅持外向開放、內涵發展。當前,靜安區法律服務業已具有一定規模,基本實現了“由小到大”的轉變。在此背景下,區司法局認識到過去“重數量”、靠引進律所做大律師服務業的發展理念已不再適應區情的需要,要進一步提高本區律師服務業的能級,必須堅持走一條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為主、引進兼并為輔的律師業轉型發展壯大之路。通過引進符合靜安發展的律師團隊,跨行業吸收高學歷、緊缺型人才等途徑,實現本區法律服務業“由大到強”的新一輪發展目標。在區司法局的有意引領下,本區律所已開始重點引進一批熟稔金融、航運、國際貿易、知識產權等專業知識、與“四個中心”建設契合度較高的外向型、復合型的律師人才。
(三)多方聯動、落實政策,律師行業發展環境日趨優化
一是對接稅務局妥善解決律師行業“營改增”的過渡難題。區司法局主動對接區稅務部門開展稅收專項培訓,使律師正確解讀政策。同時,邀請區稅務局有關領導一起走訪部分律所,就“營改增”對行業的影響開展調研,將律所對“營改增”的顧慮和執行中遇到的實際困難轉達給稅務部門,為雙方架設了溝通磋商的橋梁。去年下半年,又組織召開了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和區律工委三方座談會,就增值稅執行情況再次進行細致地溝通。目前,區內律師行業已實現平穩過渡,“營改增”新政已開始發揮其對律師行業的減稅扶持作用。
二是對接投資辦落實財政扶持政策。區司法局與區投資辦等單位建立了溝通協商機制,先后起草了《關于繼續加強對靜安區律師行業財政扶持政策的申請》、《上海市靜安區司法局關于推進法律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確保對律師業的財政扶持政策得以落實,為靜安律師隊伍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三是對接區公安分局保障律師的執業環境。為落實《市委政法委專題會議紀要(2)》的有關精神,區司法局與區公安分局就加強靜安區律師執業過程中人身權利保護的有關問題開展了專題研究,建立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和區律工委聯系溝通及例會制度,切實保護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的人身權利。
二、引進與培育齊抓,律師人才高地理念進一步樹立
(一)量身定制、個性培育,律師人才梯隊初見雛形
一是著重開展律師隊伍人才梯隊的建設,已初步建立由領軍律師、骨干律師、青年律師組成的律師人才梯隊,積極推薦律師參加區內優秀人才評選,并獲得首屆“靜安杰出人才”提名獎,多名律師連續多次獲得“靜安領軍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等稱號。
二是充分考慮不同年齡段律師獨特的需求,量身定制個性化服務。對于青年律師,側重成才孵化。開展“靜安區青年律師生活與職業發展狀況調查”,依托司法所、區醫調委、區法律援助中心等司法行政資源打造青年律師孵化培育基地,幫助他們克服執業初期的艱難。通過執業道德教育、法律實務專項培訓和骨干律師的傳、幫、帶等途徑逐步培育一支數量充足、專業門類齊全、發展后勁大的青年律師人才后備隊伍;對于中青年骨干律師,側重職業升華。舉辦了如“靜安律師如何登入大洋彼岸———在北美開展業務所面臨的挑戰”國際高端商務法律論壇等系列律師沙龍、專業研討會和高端業務培訓,著力打造一支有能力為國際金融投資、知識產權保護、反傾銷、海事海商、環境保護等新型業務領域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律師隊伍;對于老年律師,側重人文關懷。區司法局結合上海律師公會成立百年的時機,開展“迎百年華誕、慶九九重陽”老律師慰問活動,親切關懷律師的老年生活,鼓勵老律師為全區的社會發展、社會穩定和本區律師業的傳幫接代、薪火相傳發揮余熱。
(二)黨建引領、著重宣傳,領軍人才培養筑巢育鳳
一是認真開展創先評優活動,在律師行業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的良好風氣。2012年,區司法局在區屬律師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靜安區十佳律師評選,對于政治素質高、專業技術好、能夠顧全大局、誠信執業的律師予以表彰。
二是積極推薦律師參政議政,鼓勵具備全局觀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律師參選“兩代表一委員”。目前,本區有一名律師當選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兩名律師當選市第十二屆政協委員,一名律師當選區第九屆黨代會代表,七名律師當選區政協委員,兩名律師當選區人大代表、四名律師當選區青聯第八屆委員會委員。
三是完善領軍律師重點宣傳體系。以《靜安律師》、《上海律師》、《法苑》、“東方律師”網為主要宣傳平臺,依托各大媒體、報刊,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靜安律師的社會影響。2012年,區司法局除每季度出版一期《靜安律師》雜志外,還在《靜安時報》上開設了《靜安律師》專欄,每月一期集中宣傳優秀的律師領軍人才。
三、法治與穩定兼顧,律師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模式進一步深化
(一)搭建平臺、整體承接,律師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成效顯著
一是初步搭建承接平臺。2008年,本區成立了以區內律師為主要會員的社團組織———靜安區法律工作者協會。經過五年不斷的自我提升,協會后勤配置、律師配備均已到位,目前已成功承接了“法律服務進社區”、“初創期小企業法律服務”、“信訪聯合接待大廳律師接待”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初步形成了整體承接區政府購買法律服務主要項目的態勢。相比以往的零敲碎打式的、各政府機關自行尋找法律顧問單位的做法,現在這種通過一體化運作的模式有利于監督管理,并深入推動了區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的開展。2012年本區律師累計為區內各街道服務470人次,接待法律咨詢群眾4500余人,區內高級律師參與區領導信訪接待近50人次,參與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超過500小時。此外,還積極探索律師參與樓宇調解、雙語調解等創新模式,贏得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
二是承接服務項目穩定,質量日趨提高。靜安區法律工作者協會成立五年來,區司法局嚴格管理,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如服務律師制度、律所資格審查制度、權利義務制度、工作開展制度等。同時,組建專門隊伍加大對項目運作過程和效果的監控,定期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確保承接質量穩步提高。
(二)科學評估、建言獻策,律師介入依法治區工作日趨成熟
一是鼓勵律師做好依法治區工作的建言者。區司法局組建了區依法治區律師顧問團,召開了靜安律師參與依法治區研討會,并就預防職務犯罪、落實依法行政、國有企業監管、合同能源管理等內容提交了專項法律建議書,行政調解效力、城區舊改工作的法律建議書也已在調研中。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法律服務人才,律師顧問團已成為政府法制工作的專業“外腦”和外援力量,律師協助政府科學評估、科學決策已逐步常態化。
二是鼓勵律師做好重大事項決策社會風險的評估者。近年來,區司法局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律師參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處理機制,曾組織律師調研撰寫了《關于律師參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處理機制的分析報告》,并就“105地塊保障性住房項目”撰寫了《靜安區105地塊街坊就近安置配套房建設項目社會風險法律評估報告》,較好地避免了105地塊動拆遷可能誘發的不穩定因素。今年,區司法局精心挑選一批有資質、有能力、有經驗的律師,進駐石門二路街道67號地塊舊改基地,全程評估防范該地塊舊改工作的社會風險,助推本區“法治舊改、陽光舊改、和諧舊改”目標的實現。
三是鼓勵律師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者。當前正處于社會的轉型期,易出現敏感性、群體性案件。區司法局嘗試將律師引入突發事件的應對體系,從法律的角度配合政府處理突發事件,引導人民群眾通過合法的途徑表達自己的愿望和訴求,防止過激事件的發生,有效化解矛盾。近年來,區司法局牽頭制定了《律師在代理案件過程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靜安區司法局突發事件法律服務應急預案》等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立了突發事件常態化跟蹤制度,調動律師資源加強對區內群體性、敏感性事件以及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關注和跟蹤力度。針對重大火災、交通事故、建筑安全、食品衛生等公共突發事件和群體性動拆遷、企業改制、勞動爭議糾紛等突出領域成立法律應急工作小組,確保發生突發性事件時,能夠及時為區領導指揮決策及部門處置方案提供準確權威的法律意見。“11·15”火災發生后,區司法局組織132名律師志愿者第一時間投身善后處理工作,通過細致、耐心地疏導和專業的法律意見,較好地緩和了遇難者家屬的情緒。僅僅2010年11月15日至30日短短的半個月內,律師志愿者就接待來訪火災受災群眾咨詢107批356人次,在財產損害賠償、房屋租賃買賣等方面為他們提供法律救濟。截至2012年上半年,律師志愿者已為“11·15”火災善后工作服務超過500余個工作日,共參與專題會議126次、協助出臺賠償方案10余項,為受災居民理賠談判、協議書簽署等善后工作奠定了基礎。
(三)組建隊伍、完善機制,律師參與組團式法律服務深入人心
一是組建靜安區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志愿者隊伍。目前,全區黨員律師近600人,具有較好的法律志愿者服務基礎。區司法局從中挑選出精干律師參加區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志愿者隊伍,從律師擅長的法律領域、本人的服務意向、可參加服務的時間等多個方面入手,全面梳理掌握志愿者隊伍的整體情況。對志愿者的服務進行跟蹤管理,及時收集社區群眾的反饋意見并進行完善,切實把志愿者隊伍的常態化管理落到實處,更大程度地發揮好系統內黨員志愿者的服務優勢。
二是拓展組團式法律服務進社區平臺。區司法局牽頭統籌整合律師行業資源,主動融入靜安區域化大黨建格局,搭建“組團式法律服務進社區”平臺,把律師同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律師黨員主動對接社區百姓需求,強化執業為民理念,提升為民服務水平,實現資源互動,功能互補。律師事務所與全區73家社區居委會全面實現了結對共建。
幾年來,區司法局的律師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隨著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尤其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法治理念的提出,律師行業迎來了巨大的發展機遇。靜安律師業承擔著以法律服務為載體、全面服務靜安經濟社會建設的重要責任。區司法局將引導廣大靜安律師正確樹立為客戶負責的職業責任意識、為行業負責的行業責任意識、為社會負責的社會責任意識,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創建靜安現代化國際城區作出積極的貢獻。●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