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遭遇強烈“地震”。
法院經審理查明,馬斌在四川希正律師事務所執業期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向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陳利君行賄5次,金額達4.3萬元,情節嚴重,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馬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屬自首,依法應予減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陳利君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對其非法所得58000元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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