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河南將建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條件、事項范圍和案件補貼“三項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法律援助事項范圍不斷擴大,經濟困難標準不斷放寬,門檻不斷降低。
同時,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在全省所有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和市、縣兩級信訪、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和部分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受理點,保證公民能夠就近申請、獲得法律援助;建立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免審查經濟條件制度,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發放法律援助證,對持證人員申請法律援助免審查經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