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偉表示,2009年6月17日左右工商銀行通過網站公告調整收費價格,實際上此前,農行、交行、建行、中國銀行等已經悄悄做了手續費上調。只不過這些銀行是通過內部漲價或者網點公告方式進行。其中農業銀行是內部悄悄地進行手續費調整,中行、建行、交通銀行等通過網點公告漲價,工商銀行在媒體關注下撤銷網站公告改為網點發布告示。
雖然各商業銀行的上述調價行為沒有證據表明通過協商一致作出,各大商業銀行的銀行卡、存折收費標準確定和調整時間不是在同一時間做出的,但各大商業銀行的調價行為卻在先后2-3個月內推出,收費標準也在客觀上形成價格統一。這屬于配合默契的協同壟斷協議行為。商業銀行協同壟斷協議的結果實現了銀行卡、存折等業務收費的價格壟斷。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董正偉等律師向發改委建議:1.依法對上述各大商業銀行2009年以來調整個人業務收費標準、異地存、取款手續費、ATM跨行交易手續費、密碼、銀行卡掛失費、銀行卡工本費等開展反壟斷執法,責令糾正并停止違法收費行為;2.繼續對各大商業銀行銀行卡、存折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ATM跨行交易手續費、密碼、銀行卡掛失費、銀行卡工本費、異地存、取款手續費等開展反壟斷執法,責令糾正并停止違法收費行為;3.對各商業銀行協同一致的手續費漲價和固定服務價格行為依據《反壟斷法》第46、47條規定處以違法銷售額1%-10%的罰款等;4.依據《商業銀行法》第50條規定對商業銀行服務收費進行政府定價監管,建立聽證、論證制度。
據了解,早在2008年8月1日董正偉就向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申請對各商業銀行銀行卡、存折等系列手續費開展反壟斷執法。2008年9月16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電話通知在核查舉報材料的事實,并告知有關商業銀行手續費的相關證據隨時向他們提供。國家發改委價格司10月8日專門書面發函稱“將認真研究商業銀行手續費涉嫌壟斷的問題”,引起很多媒體重點關注。實際上在2008年4月國家發改委在針對董正偉2007年10家商業銀行通存通兌收費涉嫌壟斷的交流意見中就表示,要系統糾正商業銀行的收費問題。
據上市公司年報顯示:2008年度10家利潤最高的上市公司中,除了中海油、中移動,其他均為商業銀行。8家上市商業銀行的利潤從27.35%-38.31%。2008年度世界遭遇金融危機,企業效益普遍下滑、甚至虧損。但是商業銀行卻以27%以上的超額暴利高速增長!
熱點關注
百姓利益誰來保障
不少市民對此輪銀行收費漲價表示質疑。市民王小姐很直率地表示:“銀行上調手續費,直接和老百姓的生活相關。這種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收費,有關監管部門是否應進行干涉呢?銀行高收費的根源不就是利益驅動嗎?這實際上就是銀行業的壟斷!”另外,很多網友認為,銀行無權單方決定提高手續費,因為客戶辦理存款與銀行卡,等于是與銀行簽了合同,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未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內容。
用戶總是被動接受
“其實漲價可以接受,但每次銀行調價都是通知式的態度,讓人感到惱火。”讀者楊小姐表示,不論銀行漲價或優惠,都只是簡單地告知,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客戶只能被動接受,著實讓人感覺無奈,“如果是一家銀行漲價,我可以選擇其他銀行,可這么多銀行都漲價,我們連選擇的余地也沒有了。”
可否按價格法舉行聽證
銀行單方面漲價的合理性,也受到了本市律師的質疑。凌宇律師事務所孫子文律師認為,對于涉及公眾基本利益的服務項目,應該按照價格法依法舉行聽證。
“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很多服務都涉及公眾基本利益,根據我國價格法的規定,應該依法舉行聽證。銀行總是進行單方面漲價,這一方面忽視了普通儲戶的利益,有違公平的原則,另一方面漲價幅度如果過高,銀行有借漲價斂財的嫌疑。”
單方面漲價不合理
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表示,銀行單方面漲價不合理。該負責人表示,儲戶和銀行存在服務合同,銀行單方面修改服務合同進行漲價,本身就不合理。銀行如果未經合同締約相對人也就是消費者的同意就提價,違反法律規定,消費者可以起訴。
防止獲取暴利行為
南開大學金融學系教授徐保滿則認為,銀行是企業,對自己生產的產品具有自主定價權,價格的調整將隨著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變化。不過徐教授也認為,要防止銀行通過壟斷地位實行高價政策獲取暴利的行為,物價管理部門應當對金融企業的產品定價行為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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