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玩‘協議’的律師,無論你為當事人挽回多大損失,只要搞提成返點拿了錢,堅決查處!”昨天,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會上,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宣布我市法律援助“五條禁令”,正告律師注意職業道德。
據介紹,我市外出務工農民多達六七百萬,如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援助的頭等大事。2003年以來,全市辦理援助12.6萬件,為受害人挽回損失10.8億元。今年上半年,我市辦結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63件,挽回損失近6000萬,平均每天有32名農民工獲得援助。此外,2007年,酉陽500多戶青嵩種植戶因假種子導致生產嚴重受損,當地援助中心介入調查,為農民挽回損失220萬元。
我市將繼續降低法律援助申請門檻,讓更多民工受惠。從即日起,全市法援機構接受市民申請后,審查時間從原10天縮短為5個工作日。
昨日會上,還特別對五條禁令的第二、三條給予詳細解釋。以前曾有少數援助律師頂風走鋼絲,同申請人達成協議或某種心照不宣的默契,事后對挽回的損失“提成返點”,或律師收受利益相對方的賄賂等。即日起,對這些潛規則一律要嚴查。
法律援助不是司法局唱“獨角戲”。昨天,公檢法、民政、財政、衛生、工商、社保、房管及各區縣相關領導也出席了會議。
法律援助律師“五條禁令”
1.嚴禁拒絕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2.嚴禁法援機構和律師從事有償服務;3.嚴禁收受當事人的財物或謀取不正當利益;4.嚴禁在援助中懈怠職責,致使當事人合法利益受損;5.嚴禁侵占挪用擠占法律援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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