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三難’問題各地都存在。”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說,執業中,有的律師會見在押當事人時,很難如愿;有的案件到了法院或檢察院,律師仍難以掌握案情及進展情況;在涉及房管、稅務、工商等部門的案件時,有關部門常以涉及國家機密等為理由,不配合律師調查取證。為使律師社會功能有效發揮,太原將建立由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律師工作協調委員會”,進行協調交流,逐步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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