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師請求檢察院立案處理
何律師在《控告信》中寫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我是云南某律師事務所律所何某,今年7月10日上午,玉溪市澄江縣法院法官洪猛對我實施非法拘禁達40多分鐘,現特向貴院提出控告……澄江縣法院法官洪猛的行為,是對公民權利的踐踏,是對律師權利的侮辱,是一種犯罪行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司法機關的形象,更為了律師執業環境的好轉,讓我的同事、同行在以后的執業過程中再也不要經歷這類荒唐的遭遇,我希望相關部門認真、嚴肅地處理此事。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洪猛法官在未獲得院長批準同意的情況下,口頭決定對我采取拘留措施,并在法庭內當眾宣布,當即命令法警給我戴上戒具,把我銬在露天籃球架上達40多分鐘之久,其間,還扣押我的手機,刪除手機資料……”
何律師在《控告信》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處。”在此,我請求貴院對洪猛進行立案處理。
昨日,何律師說:“我的《控告信》已經正式交給省檢察院,只能等待檢察院的消息。這幾天,我成了新聞人物,好多記者都來采訪我,手上雖有一大堆事情要去做,但我一定要等到把我銬在籃球架上有個說法后,再去忙別的事情。”
數十律師簽名聲援何律師
昨日,昆明律師界一些律師自發組織起來,數十名律師在一封《公開信》中簽名,要求嚴懲澄江縣法院法官洪猛,將其清除出法官隊伍。
該公開信稱,作為何律師的同行,為了使公民基本權利不再受蹂躪,為了使國家法律不再被玷污,也為了還律師一個公正的執業環境,簽名的律師們強烈要求省高院對此事進行監督,堅決要求主管機關把當事法官洪猛從法官的隊伍中清除出去;強烈要求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統內開展素質教育活動,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在這次簽名中,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坷、杜曉秋認為,同為律師,有責任也有義務站出來支持同行。通過這件事情,如何改善律師從業環境,應當得到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更需要得到公檢法機關的真正尊重。他們認為,“如果律師連自己的人身權利都保護不了,還談什么保護當事人的權益。”
云南天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尚顯達建議:對這種行為應當予以重視,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這樣有利于維護法院的執法形象,也有利于維護司法公正。據悉,這封公開信通過百名律師簽名后,將遞交給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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