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律師協會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律師事務所內未建立統一收案制度,未建立案件利益沖突審查制度,以非正式票據收取委托人繳納的律師費……近日,巴中市律師協會對四川九朝律師事務所違反執業管理規定的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前不久,巴中市律師協會對四川九朝律師事務所的執業管理進行調查時發現,該律師事務所未按《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和其它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所內未建立統一收案制度;未建立案件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同時接受雙方當事人委托辦案;未建立重大疑難案件的集體研究和請示報告制度;未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以非正式票據收取委托人繳納的律師費;未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未建立案件過錯責任追究責任制和檔案管理制度,不按規定統一管理業務檔案,而由承辦律師各自保管。鑒于四川九朝律師事務所日常內部管理極為混亂,且不服從巴州區司法局的行政管理,巴中市律師協會研究決定,對四川九朝律師事務所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記者發稿前獲悉,九朝律師事務所已按規定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