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壩區正式實施全市首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審查逮捕環節律師法律援助試行辦法,標志著該區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審查逮捕環節工作機制的建立。
《試行辦法》規定檢察機關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第一次詢問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時必須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在場,未聘請律師的,應當指定法律援助律師。律師可以就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政策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解釋,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同時,對承辦檢察官在訊問時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或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