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李蘇濱曾起訴河南省司法廳稱,因他告該司法廳亂收律師注冊費,該廳“公報私仇”拒絕調轉其執業檔案。2007年11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認定李蘇濱的訴求不屬于法院受案范圍。隨后,記者致電李蘇濱,他表示,目前已離開憶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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