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律師代理消費者維權十大典型案件發布
日期:2009-03-10
作者:安徽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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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安徽省2009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暨‘消費與發展’年主題啟動儀式” 在合肥隆重舉行。原省委書記盧榮景、省人大副主任胡連松、原省人大副主任王秀智等領導嘉賓出席會議。部分行業代表、3.15組委會成員單位代表參加會議。會議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紀念3.15活動組委會副主任韓軍主持。
會議進行了消費維權信息發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物價局、省消協、省衛生廳等部門先后發布了全省質監系統打假維權典型案例、2008年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重大案例、2008年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2008年度全省侵害消費者權益重大投訴案例和群體投訴案例、2008年衛生執法典型案例。
安徽省律師協會作為安徽省3.15紀念活動組委會的成員單位,多年來始終支持消費維權工作。省律協會長蔣敏、省律協秘書長鄧生苗、省律協消費維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孫衛東等應邀參加會議。蔣敏會長代表省律協發布了“安徽律師代理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安徽律師代理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是由省消協、省律協聯合評選出來的、近年來結案的10件案例,具體內容涉及生產生活、醫療衛生、安全健康等眾多領域。案件通過律師的成功代理,或提示消費者培養正確的維權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告誡消費者堅持依照法律程序和途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信念,或為消費者提供了維權的途徑,推動了有關部門相關立法進程,或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機構敲響警鐘,切實規范管理,或推動了政府有關部門對涉及百姓民生問題的重視和督查,或促使相關企業、部門擴大消費者的知情權,認識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新聞發布中,蔣敏會長代表全省律師鄭重承諾:安徽律師今后將一如既往地關注消費維權工作,為百姓民生貢獻自己的力量。
安徽省律師代理消費者維權典型案例簡介:
案例一:侵權糾紛(低頻噪音污染糾紛維權案)
代理律師: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方愛國律師
2004年11月1日,錢某購買了住宅一套,住進后發現臥房的正下方負一層是配電房,每天24小時都能聽到低沉的“嗡嗡”聲,在多次要求合肥某房產公司補救未果后,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合肥某房產公司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噪音污染以達到國家標準,并賠償錢某的經濟損失16200元。該案的勝訴為長期受低頻噪音困擾的消費者帶來了維權的希望,同時該案的成功代理也推動了有關部門關于低頻噪音防治的立法進程。
案例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使用“齊二藥”假藥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代理律師:安徽震一律師事務所孔維釗律師
2005年7月28日,受害人因丙肝到淮南某總醫院住院治療,即將出院時,病情卻突然惡化死于急性腎衰竭。經查,醫院使用了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部分批次亮菌甲素假藥。受害人親屬經與淮南某總醫院協商賠償事項無果,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受害人獲得249932元賠償。該案通過法院判決使得“齊二藥”假藥受害者及時得到賠償,警示了用藥安全的重要性,以避免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三:產品質量賠償糾紛(保健品致人雙目失明糾紛案)
代理律師:安徽有為律師事務所馬輝能律師
受害人王某有高血壓病史和睡眠困難癥狀,因南京某科技公司銷售人員推薦其睡眠保健產品對治療高血壓有特殊功效并能促進睡眠而購買。購買使用后,出現雙眼失明,后診斷為高血壓引起的眼底出血。經與銷售方多次協商不予解決后,受害人情緒過激跳樓自殺。期間該公司以妨礙營業為由提起侵權訴訟,要求王某老伴賠償五萬元損失。受害人親屬訴至法院,經法院終審判決,受害人獲得71302元賠償。該案提示消費者應當樹立正確的消費理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要氣餒,不要過激,要堅持依照法律程序和途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案例四:醫療人身損害賠償(患者輸血感染丙肝賠償糾紛)
代理律師: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徐剛律師
出生不久的葛某因新生兒肺炎在馬鞍山某醫院住院,期間醫院為其進行了輸血,血液由某血站提供。2006年葛某在入學體檢中被檢測出丙肝,其父母為此多次與醫院及某血站協商解決問題均未果。經代理律師努力,協助人民法院查明血站提供的血液出現問題,明確了雙方責任。歷經一審、二審及申訴再審程序,2007年1月14日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受害人終于拿到相應的經濟補償款13萬元。該案再次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醫院敲響了警鐘,督促有關部門規范血液管理。
案例五:買賣合同糾紛(冒用“中國名牌”標志維權案例)
代理律師: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陳強律師
2008年2月,王某因家中裝修在銅陵市中南大市場購買了印有“中國名牌”標志的某實木地板,后在網上查詢得知該地板不是中國名牌,要求經營者雙倍返還貨款48916元,經代理律師的努力,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經營者賠償王某2萬元。該案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提高警覺增強維權意識,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六:產品質量糾紛(液化氣安全流量閥質量糾紛)
代理律師: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朱友生律師
2007年4月9日,肥東縣李某購買了合肥市某電子科技公司液化氣“安全流量閥”并安裝使用,由于“安全流量閥”有裂紋,造成李某感到頭昏、身體不適,醫院診斷為“急性管道液化氣中毒”,多次協商未果后,訴至肥東縣人民法院。9月17日法院判決合肥市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賠償李某3612.5元。該案推動了政府有關部門加大對液化氣安全閥的安全檢查專項行動,促進了供氣單位加大對液化氣安全閥的安全使用宣傳。
案例七:旅店服務合同糾紛(住賓館巨額禮金被盜案)
代理律師:安徽民主律師事務所張明柱、王健律師
2007年10月2日,王先生和張小姐在馬鞍山市某大酒店舉行婚禮,并住宿該店,次日凌晨發現收取的巨額禮金及隨身攜帶的物品被盜。經與酒店交涉,酒店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經一審、二審,法院終審判決由酒店賠償被盜財物損失16764元。該案有效將未曾偵破的刑事證據引入民事訴訟程序中,從而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有力證明,促進了服務業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和提醒消費者自身安全保護意識。
案例八:損害賠償糾紛(幼兒在超市兒童樂園摔傷案)
代理律師:安徽金天陽律師事務所楊全好律師
2007年2月2日下午,淮南市未滿四周歲的楊某在超市內的兒童樂園玩耍不慎摔倒,導致右臂骨折。當時其父母未及時向超市方面反映,便將楊某送至醫院治療。一周后,其父母與超市方面交涉賠償事宜但遭到拒絕。經過一審、二審,法院終審判決由超市賠償楊某25000元。該案的發生及處理警示了經營場所應高度重視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障。
案例九:產品質量責任糾紛(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代理律師: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邵勇律師
2006年1月,阜陽杜某花了68.8萬元購買了某原裝進口轎車,行駛過程中,變速箱出現故障,經多次維修后仍不能正常行駛。銷售商以涉嫌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公布故障原因。經過律師努力,銷售商最終與消費者達成和解,為其更換了變速箱,并做了質量保證承諾。該案的意義在于督促汽車生產商和經銷商不得隨意以商業秘密對抗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呼吁我國相關汽車質保的具體法律法規要盡快出臺。
案例十: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人工流產案件)
代理律師: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丁慶平律師
2005年10月9日,懷孕40多天的渦陽縣農民郝某到當地鎮衛生院做人工流產。衛生所“醫生”李某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擅自為其做流產手術,造成術后便血不止,轉入縣某醫院后又因診斷錯誤延誤治療,后因無力承擔高額醫藥費用只得出院。經交涉,李某和鎮衛生院在支付6萬元賠償金后,不愿再支付如何費用,郝某在巨額治療費沒有著落的情況下訴至法院。2006年12月12日,法院判決受害人勝訴,由渦陽縣某醫院賠償原告43189.70元。該案的意義在于律師與媒體共同努力,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使得案件具有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來 源:安徽律師網
創建時間:2009年3月10日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