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金律師左髖部疼痛,不能正常行走,經診斷為左股骨頭壞死,髖關節半脫位。金律師所在的事務所參加了協會的 “醫療互助金”,報銷了金律師手術的一部分費用,減輕金律師的經濟負擔。但是,手術發生的費用約有3萬元不屬于醫保范圍,這對原本家庭經濟困難的金律師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金律師向協會申請在醫療互助金中予以報銷,但協會告訴金律師,醫療互助金只能嚴格按照協議報銷,安慰金律師先把病治好,根據他的情況可以申請 “上海律師救助金”。 2008年10月,金律師進行了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通過事務所向協會申請救助金,市律協福利工作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審核。協會領導親自趕在過年前將帶著全體律師心意的慰問金送到金律師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