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業主代理律師付軍華被人打傷;同年5月,因工程款而狀告開發商的劉福安與業主律師同行時被人捅傷;同年8月,業主維權代表艾祖訓被人連砍14刀;同年10月,新任業主代理律師謝方濤被人用刀砍傷小腿……一連串離奇傷害案,最終線索指向同一個人——當時的宜昌山海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宜昌市政協委員郭三龍。警方經過數月偵查,于今年6月將郭三龍等4人刑拘。
12月11日,三峽壩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隨著案情的逐步披露,此案引起越來越多市民的關注。
雇兇嫌疑人郭三龍政協委員職務被撤銷
案發前,郭三龍曾為宜昌市政協委員。12月16日,記者前往宜昌市政協采訪時,一名張姓科長介紹,公安機關通報了郭的情況后,政協方面非常重視,政協主席表態:一切按法律辦,絕不姑息。
今年9月,宜昌市政協常委會討論通過,決定撤銷郭三龍的政協委員資格。
私改規劃無法辦房產證業主起訴開發商維權
2005年2月,七一零研究所工程師艾祖訓領到了位于港窯路26號新房的鑰匙,他沒有想到,這竟然是自己一段夢魘的開始。
開發商曾承諾交房3個月內辦理房產證,然而,在接下來長達兩三年的時間內,他所在的東方花園二期308戶業主,沒有一戶拿到房產證。
業主們了解到,導致辦理房產證“難產”的最直接原因是:開發商私自變更規劃,將設計中的6層樓房改建成了7層,因而無法通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與艾祖訓同住一個小區的吳女士介紹,由于未通過驗收,小區遲遲不能聘請物業進行管理,一時之間,垃圾成堆,盜竊案件頻發。一些業主屢次找開發商協商,均被告知“正在辦理中”或“很快就會辦下來了”。
辦證無望,70余戶業主組織起來,聘請律師付軍華起訴開發商宜昌山海置業有限公司,要求其按合同約定承擔因延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案件定于2007年2月7日開庭審理。
法院開庭前后代理律師接連遭襲
付軍華,刑警出身,后轉行做律師。接下艾祖訓等人的案子后,憑多年的經驗,他感覺這個訴訟“勝券在握”。
開庭前7天——2月1日的下午5時許,付軍華開車回家,在公寓前停好車后,他發現樓下一輛的士內坐滿陌生男子。憑著多年的刑警經驗,他感覺這伙人可能有問題。
沒有再給他任何考慮的機會,出租車兩側門同時打開,4名陌生男子沖上來圍住他,手持鋼筋劈頭蓋臉砸來。毆打過程持續了四五分鐘,付軍華說,當時自己只能用手和包保護頭部,任他們擊打手、腳、腰、背等處,事后發現,隨身攜帶的公文包都被打破了。看到附近有人圍過來,行兇者沖上的士,絕塵而去。
在因傷住院的第二天,付軍華接到一個男子打來的匿名電話,“付律師你還沒死啊,趕快出去躲幾天,不然你的小命就沒了。”
付軍華因傷無法出庭,不得不退出訴訟。58歲的老律師謝方濤接過接力棒,代理業主繼續訴訟。2月7日照常開庭,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均未到庭,后來,法庭宣判被告敗訴。
2007年5月14日上午10時許,又一起傷害案發生。這一次受傷的是狀告郭三龍所在公司的劉福安,劉作為原告起訴宜昌山海置業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事發時,劉福安與律師謝方濤在夷陵大道旁一巷子行走,歹徒突然沖出,一刀捅傷劉福安的臀部。
同年10月,在宜昌市歐陽修廣場附近,一名陌生男子用砍刀將律師謝方濤小腿砍傷。
歹徒連砍業主維權代表14刀
威脅不要“管閑事”
法院判決后,房產證依然無法辦理,郭三龍也沒有賠錢,業主們繼續與開發商交涉,艾祖訓被推選為維權代表。
2007年8月24日早晨7時許,艾祖訓像平常一樣,端著一碗熱干面,一邊吃一邊往單位走。在勝利三路一段人行道上,他突然感覺后腦勺遭到重重一擊,隨后向前撲倒,面條撒了一地。“當時我頭往后一扭,只看到白花花的一閃,左邊額頭又中了一刀。”艾祖訓說,自己雙眼很快被鮮血蒙住,用手擦開一看,一名男子手持一把菜刀正站在面前。
人行道一邊有道護欄,護欄下是5米高的坎,坎下就是繁華的大馬路,艾祖訓掙扎著想翻過護欄跳下去,卻被另一名男子側身擋住,持刀男子又撲上來砍他的腿和腰,一邊砍一邊喊著“叫你喜歡管閑事”,直到附近有人路過,這兩人才跳上出租車逃走。
渾身是血的艾祖訓被好心人送往該市三醫院。事后據醫生記錄,艾祖訓全身有14處刀傷,其中超過12公分長的傷口有4處,頭上被砍5刀,有一處離頸動脈只差1公分。
艾祖訓說:“我剛被救至急救室時,醫生一看傷情太重,來不及打麻藥,組織全醫院所有的外科醫生到場,為我進行全身緊急縫合,渾身上下共縫了100多針。”
經法醫鑒定,付、劉、謝三人為輕微傷,艾祖訓為輕傷。
公安局長督辦郭三龍等被刑拘
艾祖訓被砍傷一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蔣國平聞訊親自督辦,東山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
專案組經過幾個月的偵查,發現這一些系列行兇案與宜昌山海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三龍有關。通過調取艾祖訓被砍現場的監控資料,警方鎖定了2名兇徒,并由此打開缺口。今年6月,郭三龍及該公司保安科長郭瑞東等人先后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
通過審訊,一系列鬧市傷人案的迷霧終于被揭開:業主聘請律師提起訴訟后,郭三龍認為是律師煽動業主鬧事,于是與郭瑞東商議,郭三龍出錢,郭瑞東找一些無業和吸毒人員毆打律師和業主,制止業主維權。
警方透露
嫌疑人雇兇傷人還“驗貨”
確認目標受傷再付錢
在宜昌市壩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書中,描述郭三龍、郭瑞東商議制止業主維權時,用了“律師跳就砍律師,業主跳就砍業主。”這樣的句子。
該案偵破專案組成員之一——東山派出所副所長雷乾坤解釋,這是當時郭三龍向郭瑞東交代的,目的只有一個,“讓業主不鬧、律師閉嘴,不得參與打官司”。
專案組組長——東山公安分局刑警支隊焦副支隊長介紹,每次在打人前,郭三龍會指使公司有關員工跟蹤、蹲守、指認,而打完后,他還會派人前往醫院或現場核實,再付傭金。4次打人,郭三龍共支付買兇傭金35000元。
打人后再派人前往核實的細節,在檢方起訴書上有體現,也得到了受害者艾祖訓的證實,他回憶說:“我受傷的當天中午,郭三龍公司的一名員工突然推開了我病房的門,看到我全身纏滿繃帶,那人還說‘咋受這么重的傷,出門要注意點喲。’”
警方還透露了一犯罪嫌疑人交代的細節:砍謝律師時,最開始是派康某和張某兩人動手,兩人跟蹤1個多月后,回去跟郭三龍說,謝律師是個老人,跟他們父輩差不多,確實下不了手。郭聽后罵了兩人一頓,最后換由陳某動手。
庭審直擊
郭三龍當庭否認指控
聲稱受到刑訊逼供
今年12月11日上午,三峽壩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人向法院提交了案件相關證據材料,并當場宣讀《起訴書》,公訴人認為,郭三龍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請求以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郭三龍否認了公訴人全部指控,他先后兩次起立對被害人表示歉意,并稱愿代表公司進行賠償。他表示,付律師被打傷前,雙方已經達成協商意向,對其被打一事完全不知情,而另外幾起傷人事件也并非他指使,他更沒有給過郭瑞東錢。
郭瑞東則承認雇請康俊、張權等人毆打、砍傷被害人的事實,他稱,雇人行兇是因為業主不斷與公司交涉并提起上訴,影響了他們的正常工作,讓郭三龍非常不滿,多次訓斥自己辦事不力,于是他自己掏錢邀約康俊、張權等人教訓被害人。
法庭當庭對郭瑞東調查結束后,將其押回候審室的路上,其妻起身追上他,抽了他兩耳光,并說:“到這個時候了,你還扛,你不要命了?”挨了打的郭瑞東一言不發。
郭三龍在庭審時曾表示,自己在公安部門審訊時的口供,是在受到刑訊逼供的情況下說的與事實不符的話。對此,專案組組長焦副支隊長告訴記者,審訊的全程都有錄音錄像,經得起任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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