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新農村建設服務成效明
日期:2009-01-09
作者:浙江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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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省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繼開展了“與農村社區結隊服務”、“一村一法律顧問”、“三農服務工程”等活動,進鄉村、進社區延伸法律服務觸角,服務保障民生。除辦理訴訟與非訴訟案件代理外,還通過法律講座、法律咨詢、配法律助手、扶貧幫困、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宣傳法律知識,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促進農村民主法治建設。2008年,有80%的律師事務所與社區、鄉村結對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已擔任農村法律顧問8571家,占行政村的24%(其中65.3%為義務擔任法律顧問);先后有1615名律師、1169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到農村進行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