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義明向新民網記者表示,申請信息公開,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一個體現。“四萬億元‘救市’資金的具體去向,是目前國人最為關注的事情,因此,通過信息公開,能夠讓國人看得清清楚楚。同時,隨著信息的公開,民眾也知道哪些地方將會有什么項目,客觀上為一些企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使之能夠積極的參與進去。最后,有了信息公開,讓民眾能夠對項目進行監督,有效地避免一些暗箱操作和腐敗行為。”嚴義明如是說。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延期答復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當記者問及在15日后如果沒有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將會如何時,嚴義明直言:“我將會持續申請,直到這件事情有一個滿意的答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