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參與企業重組為化解債務危機服務
日期:2008-10-28
作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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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廳近日出臺意見,推動律師參與企業重整重組,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法律服務。
而且,浙江省還要求省律師協會、省直律師協會成立“債務重整及破產管理業務委員會”,研究制定相關業務指引,指導律師參與企業債務重整與破產管理。
受美國次貸危機影響,企業之間長期大量拖欠債務形成企業債的不履行網絡,引發了全球性金融危機。浙江省的一些龍頭企業出現資金緊張;一些企業對銀行借款逾期不還;一些企業由于虧損嚴重無力繼續開工而導致停產,零配件、原材料供應商失去業務,勞動者失去工作等。
浙江省司法廳表示,這些問題如得不到及時化解,會導致更多企業、銀行的連鎖反應,甚至發生一定程度的區域性債務危機和金融風險。
浙江省司法廳在意見中強調要發揮具有破產管理人資格的律師事務所的作用,積極參與當地政府實施困難企業的破產保護。通過服務,努力幫助企業特別是一些重點企業利用破產保護進行重整,實現重生,使企業的股東、債權人、職工等通過企業重整實現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同時,幫助企業實施債務重組、產業整合,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通過法律途徑、運用法律手段,防范、彌補公司經營與規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以及法律方面的風險和漏洞,避免企業陷入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