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由區縣司法局(政治處或律公科)開具的檔案委托保管函;
(2)律師事務所行政介紹信(原件);
(3)《上海市職工錄用名冊》(原件);
* (4)《上海市律師事務所調入(出)人員備案表》2份(原件);
* (5)《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履歷表》(原件);
(6)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7)退工單 (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上海金鉆律師事務所 有效聯 原件)
* 表格可在東方律師網-上海市律師事務服務中心-人事檔案管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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