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市人大法工委來函征詢《上海市教育督導條例(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市律協于10月11日書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見共計3條,包括教育督導委員會及教育督導室的工作職能、督學的回避、違反教育督導條例的罰則等章條文的內容。市律協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林昕律師、委員劉劍鋒律師、孫瀟喆律師等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修改意見共計3條,包括教育督導委員會及教育督導室的工作職能、督學的回避、違反教育督導條例的罰則等章條文的內容。市律協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林昕律師、委員劉劍鋒律師、孫瀟喆律師等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