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上海律協國際投資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報告廳舉辦“自貿區三周年:回顧與展望”講座。講座由委員會副主任邵開俊律師主持,邀請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法學院兼職教授和碩士研究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管理學院—法國馬賽商學院合作EMBA項目的特聘教授、法學博士倪建林律師主講。
一、各大自貿區及自貿試驗區的情況
中國現有的四大自貿區(上海、天津、廣東、福建)的歷史發展沿革:天津自貿區主打“京津冀牌”,努力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和制度創新試驗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貿易園區。廣東自貿區主打“港澳牌”,建設成為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樞紐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先行地。福建自貿區主打“兩岸牌”,建設成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示范區,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打造面向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放合作新高地。
商務部于2016年8月31日宣布新增的7個自貿試驗區,包括遼寧(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改革)、浙江(舟山海洋經濟)、河南(現代物流)、湖北(長江經濟帶)、重慶(西部大開發戰略)、四川(內陸開放型經濟示范)、陜西(一帶一路建設)。這7個新設的自貿試驗區,將繼續依托現有經國務院批準的新區、園區,繼續緊扣制度創新這一核心,進一步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在更廣領域、更大范圍形成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試點格局,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上海自貿區有著自己的獨特使命,例如率先進行自貿區試點,是制度創新的先行者,未來還需要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推廣到更大范圍。其金融改革目標就是實現貨幣自由兌換,進一步加強融合貿易便利化、投資自由化、金融國際化和政府管理法治化,為中美BIT談判推進直接提供試驗樣本。
上海自貿區擴展前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涵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自2015年4月8日起,擴展后的區域涵蓋陸家嘴金融片區、金橋開發片區、張江高科技片區。貿易監管制度的創新主要仍在特殊監管區域,部分貿易便利化措施推廣到擴展區域,包括負面清單管理和境外投資備案的投資便利化措施適用于整個擴展區域,金融開放的開放措施還有待實施細則出臺。擴展后自貿區管委會和浦東新區政府合署辦公。
二、自貿區設立三年以來取得的成就及主要的改革
自貿區設立三年以來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了以下內容:
1、更加安全高效的海關監管模式
對于一線放開,境外貨物入區、區內貨物出境不受海關監管;對于二線安全實施高效管理,區內和境內區外貨物進出,視為進出口,受海關監管。對自貿區和境外之間進出貨物,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憑進口艙單信息將貨物先行提運入區,再辦理進境備案手續。對自貿區和境內區外之間進出貨物,實行智能化卡口、電子信息聯網管理模式,完善清單對比、賬冊管理、卡口實貨核注的監管制度。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在貨物出區前自行選擇時間申請檢驗。先入區后報關,推行“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模式,發展國際中轉、集拼和分撥業務。
其中,對兩項監管制度進行了創新。第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管理制度,把貨物通關分別向多個監管部門報批,改為只向一個跨部門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遞交相關標準化電子信息;第二,貨物狀態分類監管,根據保稅貨物、非保稅貨物和口岸貨物等三類不同貨物狀態,進行分類監管,提高通關速度。現在貨物入區通關時間平均縮短2至3天。
2、國際大宗商品交易平臺的設立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已于期貨交易所掛牌。除此之外,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板也已掛牌,結算納入FT賬戶。人民幣的報價推動了中國在國際大宗商品上的定價權。而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交收中的大宗商品尚未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或已完成出口報關手續,交易價格應不含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3、平行進口制度
汽車平行進口是指從除總經銷商以外的其他進口商,從產品原產地進口的商品,與國內授權經銷渠道“平行”,打破4S店的壟斷。
自貿試驗區成立進口汽車交易中心,負責經銷商管理、售后服務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零部件供應保障和綜合服務管理等工作。就目前來說,平行進口汽車總體量偏少。
4、更開放的外資準入制度
開放領域包括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以及社會服務;部分準入限制措施,如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范圍限制等準入限制措施(銀行業機構、信息通信服務除外)已被取消,自2013年9月設立之初共計23項服務業開放措施已經落地實施。
國務院在2015年7月19日宣布了針對適用于四大自貿區的進一步開放措施涉及的行業,主要包括:農林、采礦、制造業以及交通運輸、租賃和商務服務、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服務領域。由于上海在外商投資醫療機構、經營性培訓機構和增值電信領域在設立之初就頒布單行法規,因此在上述幾個領域的開放程度仍領先于其他三個自貿區。
5、更便捷的資金外匯制度
倪健林律師通過紅籌架構境外上市和中概股私有化兩項主體介紹了自貿區環境下的境外投資優勢,主要包括:效率優勢,區內5個工作日完成備案,區外商務部門3個工作日和發改部門7個工作日備案,最大優勢體現在一口受理,無需面對商務和發改兩個部門;資金融通的便利性,自貿區企業擁有FT賬戶,FT賬戶和境外賬戶的資金流轉非常方便,FT賬戶和企業一般賬戶也能有限滲透;打造離岸股權投資平臺,虛擬注冊,將落實離岸收入稅收優惠。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境外股權投資必須投向實體項目。若配置二級市場股票或金融衍生產品,應該通過QDII或GDLP,若有參與私有化的需要,可以通過境外主體融資買入股票。投向擬紅籌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應按規定完成返程投資登記,資金方可回流。資金出境后,應及時說明資金的使用方向。有限合伙出資人為個人,是否被認定為規避個人境外投資。
對于外匯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簡化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單證審核。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5萬美元以上,提交稅務備案表。區內金融租賃公司、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及中資融資租賃公司在向境內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時收取外幣租金;簡化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資本金實行意愿結匯。
改革中,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得用于經營范圍之外的支出,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證券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發放人民幣委托貸款,償還企業間借貸以及償還已轉貸第三方的銀行人民幣貸款,不得用于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相關費用。
另外,改革內容也簡化了外商投資企業以結匯資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的管理,允許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和PE)將外匯資本金結匯后劃入被投資企業賬戶,也可以按外幣劃轉的方式投資;放寬對外債權債務管理,將區內境外外匯放款金額上限調整至所有者權益的50%,取消區內融資租賃企業辦理融資租賃對外債權業務的逐筆審批,實行登記管理;改進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用管理,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可以辦理經常項目外匯資金集中收付匯和軋差凈額結算,國際貿易結算中心業務,集中管理境內成員單位資本金、外債、資產變現資金;完善了結售匯制度,便利了銀行開展面向區內客戶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臺交易。
2015年10月新的金融開放創新試點40條,內容包括了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允許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研究探索通過自有貿易賬戶支持資本市場開發;研究擴大個人可兌換額度;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擴大金融服務業的對內對外開放;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
三、展望上海自貿區未來的發展方向與目標
作為自上而下拉動新三駕馬車的核心抓手,以及自下而上全面積極實驗和回應,上海自貿區是機制和體制的全面創新和升級,以高標準的國際貿易投資新規則為藍本,創造出一個符合國際慣例、自由開放、鼓勵創新的市場經濟環境。
對比高標準的國際貿易投資新規則,更廣泛、更深層面的服務業開放,特別是金融服務、電信、電子商務、專業服務、醫療和教育領域的進一步開放,值得期待。是否有新一版的負面清單或特別開放準入措施,有待觀察。金融創新開放40條的逐一落實,特別是盡快啟動個人合格境外投資試點,開放更多的金融服務業(中美BIT談判已涉及,已經有多家外資的資產管理公司獲批),最終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與建設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的聯動。
供稿:上海律協國際投資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筆:陳輝宇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