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市律協知識產權業務研究委員會召開了“達芬奇案件及《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討論會。會議由研究會副主任劉民選主持,20多名委員律師參加。
委員們以達芬奇案件為例,通過《商標法》與《不正當競爭法》對該案件中的偽造產地而作出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商標注冊的問題發表各自觀點。同時,各位與會委員對目前涉外貿易中存在的三方當事人即涉外代理商、國內定牌加工商以及國外產品生產商的知識產權預防與保護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對于目前喧囂塵上的“假洋品牌”在法律中所涉及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案例介紹。
之后,到會的委員們對《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討論。
繼去年市律協知識產權業務委員會通過市律協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商標法》修改意見后。2011年9月底,新一屆知產委再次主動就目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公布的《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積極的討論。
現行的《商標法》是1982年頒布的64條法律規定,近年,國家工商總局啟動了第三次《商標法》的修訂工作,形成目前的75條內容的《征求意見稿》。與會的律師主要就修正內容中涉及到的允許聲音商標的注冊,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認定,增加的電子注冊方式,注冊商標的變更等事項進行熱烈研討,并匯總成意見稿擬由市律協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