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以經濟增加值為核心加強中央企業價值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了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指導意見》提出用兩個任期左右時間,中央企業價值管理體系基本完善,實現診斷科學、考核健全、激勵約束有效、監控到位;實現經濟增加值從考核指標向管理工具轉變、從結果考核向過程控制轉變;價值創造能力明顯提升,以更優化的資本結構、更有效率的資本運營、更強的主業獲利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從而實現壯大規模與提高發展質量相統一,短期效益與長期發展相協調的目標。
《指導意見》還要求中央企業在業績考核工作中要更加重視資本的價值形態與配置效率,要進一步深化經濟增加值考核,著力引導企業資本投向更加合理、資本結構更加優化、資本紀律更加嚴格、資本效率進一步提高上下功夫,并且圍繞資本運營效率的提高,加快資產周轉、減少資本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