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市法學會雙月論壇——多層次資本市場法制建設研討會”征文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 日期:2006-07-18 閱讀:4,923次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2004年1月,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在“統籌考慮資本市場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2005年10月份《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指出在下一個五年中,要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
2005年10月,《證券法》、《公司法》完成修訂,加快了法律制度建設與資本市場發展相適應的步伐,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培育、發展留下了法律空間,也為相應的制度建設奠定了基礎。今年以來,在傳統證券市場形勢不斷好轉的同時,場外市場、衍生品市場、信用交易等多層次市場的實踐步伐正在加快。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制度基本上屬于空白,亟待建立健全,其中許多基礎性的理論與實務問題需要深入研究、及時解決。
為此,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擬承辦“上海市法學會雙月論壇——多層次資本市場法制建設研討會”。論壇擬于2006年10—11月間在上海舉辦。論壇將采取主題發言與專題討論的方法,集中民智為立法、監管和實務部門提供思路與方案。
本次論壇擬設以下議題:
1、多層次資本市場范疇及其制度體系;
2、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基礎證券市場和衍生品市場協調發展的法律問題;
3、私募市場、場外交易市場的法律制度建設;
4、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產權交易所、證券拍賣等現有場外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問題;
5、金融期貨市場發育發展的制度推進與保障;
6、資產證券化、私募基金制度的健全;
7、我國理財市場的規范發展與制度設計;
8、《證券法》、《公司法》的修訂與多層次資本市場法制建設;
9、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風險防范;
10、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監管與投資者保護。
歡迎金融、法律界同仁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根據以上議題擬訂具體論文題目,特別歡迎結合具體情況、針對實際問題的論文。論文將編印成集,作者將被邀請參加論壇研討,主要觀點將整理形成綜述報告報有關領導機關參考。
來稿請用A4紙、正文宋體小4號字、題目黑體小3號字、單面打印,并附電子版。請附作者詳細通訊方式。論文截稿期為2006年9月30日。來稿郵寄:本市昭化路490號(郵編200050)上海市法學會研究部轉金融法研究會收;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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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
200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