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市人大法工委征詢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專門組織研討,提出修改意見并闡述了修改理由,由市律協于8月12日書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此次修改意見共計11條。在宏觀修改意見部分,就機動車違法停車的法律適用、機動車駕駛人多次違法的法律責任、創設“暫扣機動車行駛證”的法律規定,創設“多次違法逾期未處理”的行政處罰等條款指出問題所在;在微觀(細節)修改意見部分,又從改變或增加行政處罰種類、改變行政處罰幅度兩方面提出了更為具體的修改建議。
本次提出的修改意見由行政法研究會主任張鵬峰及其團隊主要負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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