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下午,市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與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研究中心在律協報告廳聯合舉辦 “PPP爭議解決實務”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濟邦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總裁徐玉環、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信研究院副院長楊曉敏、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事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上海建領城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周吉高律師主講,邀請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馬屹、市律協副會長周天平律師出席會議。此次研討會由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平律師主持,一百多名律師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會議開場由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馬屹與市律協副會長周天平律師致辭。
徐玉環以“PPP項目風險防范和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為題,闡述了PPP項目風險防范包括:PPP項目風險分擔原則和PPP項目風險防范措施。PPP 模式致力于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間實現最優風險分配而非政府方風險轉移的最大化,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風險都會被政府轉移給私人部門。在簡化的抽象模型中,在風險轉移水平由低至高的區間內,存在一個最優風險轉移水平,使得項目可以達到最大程度的物有所值。而 PPP 項目主要爭議解決機制設計包括: PPP 項目協議的性質、 PPP 項目爭議解決、爭議解決期間的持續履約義務。
楊曉敏以“PPP 項目常見爭議點之分析”為題,首先簡單介紹了 PPP 項目策劃與設計內容,包括 PPP 的參與主體、 PPP 項目策劃內容及流程、風險分配機制、邊界條件和交易結構。緊接著引出 PPP 項目常見爭議點分析,包括 PPP 機制設計可能引起的爭議、 PPP 項目實施階段爭議和 PPP 項目運維及移交階段爭議。
姚宏敏以“PPP 項目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為題,從經歷的三個不同階段引出爭議的可仲裁性問題,并表示仲裁解決 PPP 項目糾紛的優勢包括中立性、保密性和專業性。同時指出特許經營與 PPP 二者關系與范圍的界定尚不清晰,一般認為 PPP 范圍大于特許經營范圍。在公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長期的特許經營就是一種 PPP 模式;但是 PPP 模式不僅僅采取特許經營方式,也可以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補貼、股權合作等方式。
周吉高律師以“律師參與PPP法律服務的機遇與挑戰—法律服務必要性、內容及要求”為題,從分析PPP項目的實際案例來引出法律服務的內容,并通過具體PPP項目做與不做的決策到識別、防范、化解風險再到具體運作服務三個方面來具體闡述。律師參與PPP法律服務,自身必須具備處理一般法律事務的能力和處理多專業法律事務的能力,這樣才能去更好地應對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近年來,中國在國內積極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在國際上提出了“一帶一路”戰略,鼓勵和引導中國企業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PPP模式對社會資本投資方來說既是前景遠大的機會,又在機會中蘊含著一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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