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辦公室對《人民調解員調解醫患糾紛操作指引》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上海市律師協會醫療衛生業務研究委員會特別召開座談會,對《人民調解員調解醫患糾紛操作指引》發表意見和建議。
醫療衛生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律師主持會議,召集了副主任沈濤、欒曉麗、委員陸夏巖等律師共同商討。與會人員結合自身的實踐經驗,認為該操作指引的制定基本上合理,對于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醫患糾紛時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并且對于其他人員在處理相關問題是也具有可操作性。對于其中可能與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相抵觸的問題以及對于其中用詞不當的地方提出了專業意見。
會后形成書面修改意見共計15條,并于2012年7月16日向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辦公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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