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2023年度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報名工作即將開始,請各團體會員本著自愿的原則參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上海律協團體會員
二、參加條件
(一)律師事務所內人員須全員參加(具體要求詳見《2023年度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協議》第二條)。
(二)參加人員須已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包括小城鎮等其他醫保人員)。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度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協議》1份,協議須經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律師事務所務必保留復印件)。
(二)《2023年度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報名表》1份,具體填報和下載方式如下:
1.請在東方律師網(m.aineast.com)首頁左上角輸入團體會員用戶名及密碼進入會員中心,點擊“2023年度醫療互助金報名”(系統即日起正式開通);
2.系統中顯示的律師名單根據會員登記信息自動導入,律師事務所可對不參加的律師(須為已轉所、注銷、其他單位退休等情況)作操作,并注明原因;
3.系統中顯示的行政人員根據上一年度的填報情況自動導入,律師事務所可作調整;
4.實習人員類目,可根據實習人員登記信息自動導入操作;
5.參加人員患有重大疾病的,請注明病名與患病時間;
6.操作完成后點擊“提交報名”,再點擊“打印報名表”進行打印;
7.具體操作可查閱東方律師網相關通知中的《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系統操作指南》。如遇到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撥打:4000529602(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咨詢。
(三)2023年7月的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2023年度職工繳費基數核定表》(核定表須反映參加互助金人員名單且有社保電子章),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登錄社保自助經辦平臺,點擊社會保險-年度工資申報-基數核定表式-職工繳費基數核定-查詢-打印。
(四)參加人員中如有退休人員,還需提交在律師事務所退休的退休證復印件(如往年已向上海律協提供的,經上海律協確認,可不再重復提供)。
四、繳費金額
每人600元
五、報名、繳費時間及方式
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請各律師事務所在指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郵寄至上海律協會員部,同時將本律師事務所應繳費用統一轉賬至上海律協銀行賬戶(轉賬時注明“醫療互助金”)。
戶名:上海市律師協會
開戶行:上海銀行福民支行
賬號:000 030 135 50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醫療互助金的律師事務所可派專管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至上海律協現場辦理互助金的報銷手續,也可以快遞形式將醫藥費票據等相關材料寄送至上海律協辦理(勿寄同城快件與閃送快件)。醫藥費票據原件提交后,概不返還,如有需要請自行保留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二)為做好兩個互助年度間的銜接工作,已參加2022年度醫療互助金的律師事務所,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發生的醫藥費報銷日期至2023年8月10日止,過期不再受理報銷事宜。
(三)參加2023年度醫療互助金后,2023年7月1日起發生的醫藥費用自10月1日之后開始報銷。
(四)提交報名且經上海律協審核處理后,各律師事務所參加人員名單原則上不再變動,僅可依據《2023年度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協議》第二條第2項進行調整。
(五)如醫保政策發生變化,上海律協將根據新的政策規定,研究調整協議的相關內容,屆時以補充通知形式在東方律師網發布。
(六)金山、崇明、松江、奉賢、青浦、嘉定、寶山的律師事務所參加醫療互助金的,報銷期限在原基礎上延長90天。
(七)為了更好地開展醫療互助金報銷工作,提高報銷效率,現將各區報銷時間確定如下:
日期 |
所在區 |
周一 |
虹口區,黃浦區,楊浦區 |
周二 |
浦東新區,閔行區,松江區 |
周三 |
徐匯區,靜安區,嘉定區 |
周四 |
長寧區,普陀區,金山區 |
周五上午 |
崇明區,寶山區,青浦區,奉賢區 |
備注:每月25日(含)至月底不受理 |
(七)參加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的律師事務所,務必將本通知及協議相關內容告知每位參加人員。
聯系人:戴 筱(上海律協會員部醫療互助金辦公室)
地 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郵編:200032)
電 話:64030000—117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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