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律協物業管理專業委員會在上海中心大廈28層召開《律師從事物業服務費催收業務操作指引》修訂第二次會議。會議由專委會主任宋安成主持,近20位委員及干事參加會議。
會上,各參會委員針對前期征集的修訂意見進行集中審議,就爭議問題達成共識,為操作指引修訂終稿制定明確方向。經探討,各參會委員一致同意本次修訂版將大幅度調整原先的章節劃分,即修改為定義、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物業服務費催收非訴服務、第三章物業服務費訴訟、第四章物業服務費訴訟常用法律適用、第五章催收相關材料的保管與信息保護、第六章附則,將原先的物業服務費催收非訴服務章節與非訴催收事宜章節進行合并,并在同一章節中新增大量物業調解條款。本次修訂將添加多份文書模板、樣本及材料清單作為操作指引附件,包括物業服務費訴訟立案代理材料清單、催款函、律師函、民事起訴狀、證據目錄、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人口信息查詢申請表、上海各區基層人民法院及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事務中心的物業費案件相關受理口徑等。
本次會議審議操作指引全篇近七十條修訂意見及多份附件,確保操作指引內容的科學性、實用性與規范性。操作指引計劃于今年六月份形成終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