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賴于剛性兌付,信托業快速發展,沒亂;但要長治久安,必須回到謹慎投資者規則的立法上。在信托非常發達的美國,謹慎投資義務制度就是通過受托人投資標準的立法,保障信托制度的有效運作。信托法的核心,在于規制受托人的行為,尤其防范受托人不當行為給信托財產帶來風險。這是終結剛性兌付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