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下午兩點,上海市律師協會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的題為“私募基金立法與實務”的交流講座在律協35樓報告廳順利舉行。本次講座成功邀請到了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法學院副院長,商法專業主任殷潔教授作為主講人。
殷教授曾主持并參與完成了《私募基金業立法研究》、《我國中小企業創業板與海外創業板之比較研究》等國家級、省部級十余項的科研項目。在證券法、公司法領域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與理論知識。本次講座總共分為四部分內容,首先殷潔教授從吳英案引出話題,闡明了我國現今的市場環境下,私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對于企業融資的極大需求。反映了基金,尤其是投資基金作為理財產品在市場上具有廣泛的需求度。緊接著又從理論的層面出發,講解了基金的概念、法律特征以及不同分類方式下的基金種類。隨后又從實務層面結合了國外的情況介紹了契約型、公司型及有限合伙型三種組織形式的基金和陽光基金、私募基金等現在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基金品種。并結合我國現行的法律規范體系,與大家交流了他認為由于立法體系的不完善與監管的不統一所導致的一系列法律風險或阻礙。最后,殷潔教授站在學者的角度,向大家介紹了基金立法的近況,并就尚在審議討論階段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草案提出了個人的修改意見。
整場講座在現場律師們的掌聲中成功落幕,結束后部分律師還與殷潔教授互通觀點,探討問題,交流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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