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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文件名稱 |
頒發部門 |
主要內容 |
頒發日期 |
信息來源 |
| 1 |
《2008.8.1—2012.9.30無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案件列表》 |
商務部反壟斷局 |
自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以來至2012年9月30日,反壟斷局共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474件,其中無條件批準458件。無條件批準案件相關信息請參見附件。 |
2012年11月16日 |
商務部反壟斷局網站 |
| 2 |
《國有金融企業年金管理辦法》 |
財政部 |
《辦法》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根據《辦法》金融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企業年金方案應當按照規定經集體協商確定,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
2012年12月16日 |
財政部網站 |
| 3 |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2]2號》 |
外匯管理局 |
《公告》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做出了7點修改。該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可超過10億美元。合格投資者可在投資本金鎖定期結束后,分期、分批匯出本金和收益。合格投資者美元匯出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年底境內總資產的20%。 |
2012年12月14日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 4 |
《臺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
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 |
征求意見截止于2012年12月31日。 《辦法》明確,臺灣投資者以其直接或間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設立企業,可根據該《辦法》提出申請,將該第三地投資者認定為視同臺灣投資者。 |
2012年12月21日 |
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網站 |
| 5 |
《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
財政部、國稅總局 |
《通知》明確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后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 根據《通知》,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并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合伙企業名下,或合伙企業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稅。 |
2012年12月6日 |
財政部網站 |
| 6 |
《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方案》對進口關稅、出口關稅及稅則稅目做出了調整。進口關稅的調整包括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暫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方案》,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對原產于埃塞俄比亞等 40個聯合國認定的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稅目商品實施特惠稅率。 |
2012年12月10日 |
財政部網站 |
| 7 |
《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高技術服務業研發及產業化專項的通知》 |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 |
《通知》明確提升高技術服務業創新能力,強化關鍵技術支撐,在2015年前3大領域高技術服務業收入年均增長達到20%以上的專項目標。 《通知》重點支持研發設計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及數字內容相關服務。專項實施期為三年,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發改委將選擇擬支持項目并在評估基礎上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
2012年11月29日 |
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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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
國稅總局 |
《公告》廢除了國稅發〔2000〕149號第八條關于將律師從當事人處取得收入與從律所處取得的其他收入合并計算個稅的規定。《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公告》,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從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的標準,調整為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內確定。《公告》同時明確了上述期間內合伙律師計算個稅的扣除費用標準。 |
2012年12月7日 |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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