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進一步將黨的十九大對國資國企改革的要求具體化。其中,積極穩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簡稱“混改”)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點任務之一。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實現國有資本放大功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這是新形勢下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
一直以來,在中央和地方國資委的積極推動下,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積極開展混改,電力、電信、軍工、民航等重要領域的混改也在逐步摸索、試驗。通過混改形成的多元結構,使國有企業更具活力和競爭力,管理更加規范,并有效激發員工動力,不斷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影響力,切實推動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在“以混促改”這一先進理念下,涌現出了一批像東航物流、海康威視、萬華化學、中國巨石等具有示范性和標桿意義的混改企業。
而中國產權市場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助力供給側結構改革、推動國企混改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平臺作用,在服務國企民企產業協同、并購重組方面形成了持續的資源供給,成為企業盤活存量、調整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治理水平的助推器,同時也成為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要參與者和見證者。近年來,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發展規模逐步擴大,已建成較為完備的市場體系,實現了交易制度、交易地域、服務體系、服務對象、互聯網信息網絡等五個“全覆蓋”。交易品類涵蓋產權轉讓、企業增資、資產轉讓、金融資產交易、環境權益交易、技術產權交易、文化產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其他公共資源交易等十二大類。
未來,中國產權交易市場應進一步發揮平臺作用,助推國有企業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混改的各項工作,為國企民企牽線搭橋,推進雙方兼并重組和戰略性組合。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部署,下一步將按照“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企業混改。在分層分類推動改革的原則下,后續混改將更多地聚焦到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所出資企業和商業一類子企業,同時要合理設計和優化股權結構并深度轉換經營機制,國有企業集團對相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可以實施更加市場化的差異化管控。
在積極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過程中,國有企業要以混改為抓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在產業鏈、供應鏈上,與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不斷深化合作,形成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的局面。國有企業應進一步加強與民營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國有企業的緊密合作,形成龍頭企業發揮重要作用、其他企業有效互動的新型產業生態體系。此外,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的作用亦不容小覷,加強與科研院所轉制企業的合作將有利于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態綠色環保等產業,推動國有企業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和公共研發平臺,打造高水平的“雙創”平臺,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最后,國有企業也要注意避免為了混改而混改。應當充分認識到,并非所有國有企業都適合混改,也并非所有國有企業都適合同一種改革方案,應依據不同國有企業所處具體行業和特點來選擇是否要進行混改,以及確定合適的混改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因時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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