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后,建設部或單獨、或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配套措施。上海市也于同年9月9日,頒布相關配套規定,并開始研究制定地方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辦法,以及與此相關的服務標準、收費辦法。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人大通過了《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
但是對于非居住用房,尤其是商業樓宇,沒有針對性的具體規定,僅僅是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較為原則和基本的規定,或者是在地方法規中“參照適用”。而上海市的商業樓宇的數量巨大,物業管理的情況也較為多樣,缺乏具體的法律法規,使得商業樓宇在業主大會、維修基金等有關具體問題上形成爭議和糾紛。
恰逢上海市社聯第六屆(2012)學會學術活動月,本著與時俱進、提高學術活動水平、搞活學術活動形式的目的,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和上海市律師協會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計劃共同舉辦以“非居住用房物業管理法律問題”為主題的,綜合“專題研討、主題演講”的活動形式的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旨在對我國及上海的非居住用房物業管理的法律問題進行討論和分析,借鑒比較國內其他地區的相關具體規定,提出解決方案和建議,以期為有關立法工作提供借鑒和參考。
本次研討會將邀請相關領導和房地產行業及物業管理行業專業人員作專題演講。
但是對于非居住用房,尤其是商業樓宇,沒有針對性的具體規定,僅僅是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較為原則和基本的規定,或者是在地方法規中“參照適用”。而上海市的商業樓宇的數量巨大,物業管理的情況也較為多樣,缺乏具體的法律法規,使得商業樓宇在業主大會、維修基金等有關具體問題上形成爭議和糾紛。
恰逢上海市社聯第六屆(2012)學會學術活動月,本著與時俱進、提高學術活動水平、搞活學術活動形式的目的,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和上海市律師協會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計劃共同舉辦以“非居住用房物業管理法律問題”為主題的,綜合“專題研討、主題演講”的活動形式的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旨在對我國及上海的非居住用房物業管理的法律問題進行討論和分析,借鑒比較國內其他地區的相關具體規定,提出解決方案和建議,以期為有關立法工作提供借鑒和參考。
本次研討會將邀請相關領導和房地產行業及物業管理行業專業人員作專題演講。
承辦單位: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
會議時間:2012年11月16日 13:30 - 16:30(周五)
會議地點:市律協35樓報告廳(肇嘉浜路789號35樓)
聯系人:陳冠兵(上海律協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
聯系電話:13761643748
請各位委員準時出席,同時歡迎感興趣的律師參加。此次活動計入培訓課時,請帶好會員卡。
注意事項:
1、因場地有限,感興趣的律師請盡快報名。名額【50】人【 點擊此處報名 http://m.aineast.com/meeting/apply/76f25b8fa2b54c5fa1f9b846d5fcc896 】 2、活動向本市律師及實習律師公開,報名者請持本人會員卡或實習律師證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并請記住自己的報名編號。 3、如因有事不能參加當日活動的,請提前一天聯系我們,以便將名額留給其他感興趣的律師。 4、會議期間請保持安靜并遵守會場秩序,手機請調至振動檔。 聯系人:金鷹 聯系電話:64030000-107
1、因場地有限,感興趣的律師請盡快報名。名額【50】人【 點擊此處報名 http://m.aineast.com/meeting/apply/76f25b8fa2b54c5fa1f9b846d5fcc896 】 2、活動向本市律師及實習律師公開,報名者請持本人會員卡或實習律師證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并請記住自己的報名編號。 3、如因有事不能參加當日活動的,請提前一天聯系我們,以便將名額留給其他感興趣的律師。 4、會議期間請保持安靜并遵守會場秩序,手機請調至振動檔。 聯系人:金鷹 聯系電話:64030000-107
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