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市人大法工委來函征詢《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市律協于4月29日書面提交 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見共計四條,涉及《草案》的適用范圍、主管部門、執法權限、原執法機關權限限制、執法巡查、強制措施、執法協作等條文的內容。
海華永泰所陳初律師、東方環發所錢來紅律師、中大所葛建生律師、申華所沈偉民律師、信義所張劍律師和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等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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