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上海律協國資國企專業委員會“委員面對面”活動來到了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以下簡稱“漢坤上海”)。委員會主任王棟,副主任杭煒、廖瀟歌、林則達及委員共30人參加了此次活動。
首先,由漢坤上海的主任高超律師致辭,對上海律協國資國企專業委員會各位委員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并對漢坤律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進行了介紹。
隨后,王棟主任感謝在林則達律師和徐宇舟律師的牽頭下,漢坤上海為本委員會提供了溫馨適宜的環境,并做了充分的準備。王棟主任指出,國資國企專業委員會在本次換屆后,將進一步加強專業能力,促進專業交流,提升活動的專業度,希望各位委員今后能夠積極參與活動,為專業委員會的發展作出貢獻。
在專業分享環節,漢坤上海的宋繼聰律師和丁笑律師結合2024年8月27日上海市國資委出臺的《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管理辦法》(滬國資委金融〔2024〕167號,以下簡稱“167號文”),就《國資在私募股權領域中的不同角色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分享。167號文適用于所有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并替代了《市國資委關于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范發展的意見》(滬國企改革辦〔2020〕2號,即“2號文”)《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滬國企改革辦〔2020〕3號,即“3號文”)兩個原有的重要監管文件,預計將對上海市國資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構成直接且深遠的影響。
宏觀方面,宋繼聰律師和丁笑律師介紹了國資私募基金的監管體系、參與角色、監管主體以及主要法律法規;微觀層面,宋繼聰律師和丁笑律師提示了國資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資人、國資作為私募基金出資人、國資私募基金在投資、退出環節的關注要點,并分享了豐富的實操經驗和目前的爭議問題。兩位律師充實、專業而清晰的分享吸引了在場各位委員的認真聆聽,獲得了一致好評。
隨后,來自漢坤上海的徐宇舟律師在總結了國資基金日益成為創新發展重要的資本構成和活躍的資本力量的基礎上,從實操中32號令對基金的適用情況、當前國資基金設立和退出的難點、律師在國資基金的業務機會等幾個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行業觀察。
接下來,在提問和交流環節,杭煒律師就業務中遇到的區屬國有企業相互之間劃轉基金份額時如何降低國企合規風險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并與在場各位進行學習交流。
各位委員都表示在本次的活動中收獲頗豐,更深刻地理解了167號文的規范內容、制定目的以及和2號文、3號文的更替關系。隨著國資基金監管的科學化、嚴格化和精細化,各位委員將不斷提升自身專業能力,推動上海律師在國資國企業務領域的服務能力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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